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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淪暴力窩兵工廠 高院拒禁警入校申請

2019-11-14
■ 在中大二號橋上,黑衣魔用大型投擲器將磚頭擲向橋下的吐露港公路。大公文匯傳媒記者  攝■ 在中大二號橋上,黑衣魔用大型投擲器將磚頭擲向橋下的吐露港公路。大公文匯傳媒記者 攝

校內縱火毀物 校外高空擲物 數百火彈襲警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文森、杜思文)大學校園淪為孕育暴徒、製造武器的大本營。黑衣魔連續3天縱火破壞校園、毀校長室,更利用地理之便癱瘓校外交通要道、大肆破壞公共設施,更將暴力輻射到社區。其中,沙田中文大學的黑衣群魔草菅市民性命,連續3天在東鐵線、吐露港公路高空掟物堵路,更逃入校園阻警追捕,迫使警方到中大校園圍捕黑衣群魔,但就被黑衣魔及煽暴派抹黑為「圍攻大學」,中大學生會會長昨日更入稟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警方在沒有搜查令或按法例准許下進入校園。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在聽取雙方陳詞後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

中大黑衣群魔在本周一竄到橫跨吐露港公路的二號橋,罔顧安全肆意高空擲物阻撓車輛前進。警方即時採取行動阻止,但黑衣群魔扔汽油彈等阻撓警員,其後退回校園。當警員稍向後退,群魔即時上橋以汽油彈等攻擊警員,並繼續向下擲物。如此進進退退。黑衣魔退守校園後,繼續掟彈,又在校內縱火,情況一發不可收拾,警方只得進入校園拘捕群魔。

然而,黑衣魔及煽暴派立法會就隱去前因,聲稱警方「擅闖校園」。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更於昨日入稟,要求法院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警方在沒有搜查令或按法例准許下進入校園,及阻止警方在沒有校方要求下在校園內使用「群眾處理武器」。

校園是公眾地方 警可執法

律政司是次派出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出庭。他指出,根據《公安條例》第二條,警方有權進入公眾地方執法,而公眾地方的定義是指公眾有權進入或獲准進入的地方。由於中大校園是公眾獲准進入的範圍,符合公眾地方的定義,若中大校內有破壞安寧的公眾集會,警方有權進入執法。

他強調,警方連日來接報吐露港公路遭堵塞,有證據顯示逾100名示威者在中大二號橋上向吐露港公路及東鐵線路軌掟磚及汽油彈,所以才引致警方到二號橋進行驅散,以防示威者危害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高院開庭處理4小時後,法官陳嘉信決定拒絕批出禁令。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昨日在例行記者會上指出,由前日下午2時許開始,黑衣魔逃回中大並在二號橋設路障,更不斷進逼警方防線,用汽油彈、硬物、弓箭、信號彈等襲擊警員。警方採取行動,是為了維護公共安全和道路使用者安全,但就受到部分人的無理指責。

向警防線射箭 反說侵校

他強調,校園從來都不是無法可依的地方,並強調警方執法並非針對某一個地方,執法亦不會有另一把尺;不是看地方,而是視乎有否人犯法。事實是,暴徒不斷衝擊警方防線,掟磚、雜物及汽油彈,更加有人向在場警察射弓箭,威脅警察生命安全。在警告無效下,警方在別無選擇下就要採取行動制止暴行。

據網傳照片顯示,大批黑衣魔當時在校園內用懷疑生油、汽油和玻璃樽等製造燃燒彈。謝振中說:「僅僅在中文大學的衝突裡面,我們初步估算有數百枚(燃燒彈)。這個數目絕對是過去5個月裡警方見過最嚴峻、最多的一次。為何大學由一個做教育的地方,現在會變成一個兵工廠,有幾百枚的汽油彈在裡面?高等教育是孕育香港未來棟樑的地方,我們是否要容許這些地方變成兵工廠去孕育暴徒?」

有人質疑警方與「示威者」的武力「不對等」,警方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反駁,暴徒除了在山坡上掟汽油彈,還用弓箭射向警員。而這些箭在50米至80米內可穿透警員任何保護裝備,相信在外地,有人用弓箭去射任何人,警察已經開槍,「暴徒的暴力是非法,警方的武力是執法,如何將兩者衡量是否對等?」

李家超:大學非「法外之地」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在會見傳媒時表示,香港任何地方都受法律的規管,不希望學校成為產生暴力的地方,包括有不同的學校或大學的辦公室被破壞,又或發生毆打的事件,並嚴肅地強調,香港沒有一處地方是法外之地,包括大學。任何人如違法,警方有法定責任採取行動,「大學不應該滋生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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