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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掟彈燒警察宿舍 13歲女童獲准保釋

2019-11-25
上周一,一涉擲汽油彈的15歲少年當場被制服。 資料圖片上周一,一涉擲汽油彈的15歲少年當場被制服。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柴灣已婚警察宿舍上周一(18日)遭兩人投擲汽油彈縱火,其中一名15歲少年當場被一名退休警署警長制服,翌日警方再於北角拘捕另一名在逃的13歲女童。經調查後,被捕少年上周三(20日)已被控告一項「縱火」罪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女童則獲准保釋候查,12月中旬再向警方報到。案件目前交由東區警區重案組繼續跟進。

15歲少年當場被制服

上周一(18日)下午4時許,兩人被發現在柴灣漁灣h漁順樓對開手持懷疑汽油彈,其後兩人將懷疑汽油彈擲向附近的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汽油彈落在停車場通道牆邊起火,一名退休警署警長目睹,當場將其中一名少年制服及報警,另一女童則逃去。警方事後經調查,鎖定該名在逃女童身份,翌日掩至北角區一目標處所搜查,以縱火罪名拘捕該名涉案女童。

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六十條「摧毀或損壞財產」,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即屬犯罪。

若是用火摧毀或損壞財產而犯該例所訂罪行者,須被控以縱火,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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