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時讀武俠小說,每每羨慕俠客遊走江湖,行俠仗義。事實上,「俠」並非純屬小說家的虛構幻想,而是歷史上真有其人。《韓非子》謂「俠以武犯禁」,即俠士乃以武力違反法令之人。其後,《史記.游俠列傳》云:「今游俠,其行雖不軌於正義,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蓋亦有足多者焉。 」對司馬遷而言,「俠」是必須具備特定的精神人格,其內涵不在「武」,而在「義」,徒有武功沒有道義,不能稱作「俠」。誠如李德裕《豪俠論》所言:「義非俠不立,俠非義不成。」
從《史記》對「俠」的描述,可見「俠」應該是輕生死、重報恩,推崇朋友之義、濟弱扶危、輕財好施。但「俠」與一般「義人」不同的是,其行為卻往往「不軌於正義」,意即俠者的「義」往往是出於主觀判斷的「江湖道義」,而非以社會規範、國家法令為依歸。正因為「俠」的行為不合法規,是以司馬遷一再澄清,「俠」與一般「違法者」有�茈遢隤滌洇O,其作為縱有違世俗禮法,但卻不是毫無節制的任意妄為。
如《史記.游俠列傳》的朱家,疏財仗義,救人於厄,更匿藏通緝犯季布,其行為雖有不合法理之處,但總體來說卻是「以力輔人」,而非一般違法者般的「以力侮人」。此外,又有部分「俠客」因為受人恩惠,故以死相報,如聶政為嚴仲子刺殺韓相俠累,豫讓為智伯刺殺趙襄子等。他們快意恩仇、知恩圖報,置個人生死於度外的情操,令人肅然起敬,故史遷亦為其立傳,使其傳之後世。
到了晚明清初時期,儒生文士不滿現狀,往往結交同道,或批判時政,或推翻政權。這些活動固然會受到壓制,但這些不惜因國事捨命的儒生,也因此獲得「俠」的美名。此種俠風一直延至近代,譚嗣同可謂其中典型,其詩作、遺言,均流露一股為國捐軀,不畏生死的俠氣。其絕命詩作《獄中題壁》云:「望門投止思張儉,忍死須臾待杜根。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其人雖已歿,卻留下了天地可鑒的浩然正氣。 ■馮慧心博士 香港�琤秅j學中文系高級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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