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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公僕涉非法公眾活動被停職

2020-01-1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昨日透露,截至上月31日,共有41名公務員因牽涉非法公眾活動被捕,其中31人已被停職,主要是基於公眾利益以及考慮社會觀感,餘下的個案則積極跟進當中。

羅智光:公僕犯法零容忍

羅智光強調,特區政府對公務員違法是零容忍,已多番告誡公務員切勿參與任何非法活動,又指公務員若干犯刑事罪行,除要受法律制裁外,政府也必定按既定機制,對他們採取紀律行動,絕不會姑息縱容,但同時強調被捕的公務員只是佔全體公務員的極少數,公務員團隊仍是堅守法治、盡忠職守,希望社會不要抹煞整體公務員的表現。

被問到被捕公僕當中是否包括紀律部隊或者教師,他強調不會詳細討論相關情況。對有被捕公務員在法庭仍未作裁決前已有31人被停職,是「違反無罪推定的原則」,羅智光重申,停職是基於公眾利益的理由,及考慮到公務員涉嫌違法後,如果回到工作崗位,是否繼續適合行使他的公職權力和職能,亦要考慮到公眾對他繼續行使職權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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