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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界認同發牌保質素

2020-05-17
■記者在衝突現場採訪,容易做成執法困難。 資料圖片■記者在衝突現場採訪,容易做成執法困難。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副主席郭一鳴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業界認同監警會提出警方與傳媒界制定採訪守則的建議,並直言有些所謂的公民記者及網媒記者,本身未受過專業訓練,對新聞質素有損害,認為業界應聯合制定發牌機制,才能保證行業持續發展,並透露部分傳媒團體周內會與警方舉行會議初步探討方案。

郭一鳴表示,香港傳媒和警方過去20多年一直保持良好關係,「佔中」時雙方雖曾發生不愉快事件,但透過開會溝通取得共識,惟去年修例風波再出現對立情況,「實事求是地說,那段時間,無論警方還是記者,兩邊都有情緒,甚至有敵對感,這要靠制度化的溝通解決。」

宜設「釘牌制」提高阻嚇力

他認為,制度化的溝通是指當記者或警員有行為失當問題時,雙方也有有效的投訴和處理渠道,如傳媒可向警方投訴,警員亦可向傳媒機構投訴,倘有制度認可記者的身份,一旦記者遭多次投訴並證實失當,便能「釘牌」處治,提高阻嚇力。

香港目前雖沒有統一的記者證發牌機制,但郭一鳴認為業界有必要聯合制定准入門檻。他解釋,在網絡和自媒體發達的今天,許多人未受過一天訓練,「買了一部相機、一件黃背心,就說自己是記者」,這對真心追求新聞職業操守、經專業訓練的從業者不公。

他舉例早前發生網媒記者直播時對女警品頭論足事件,令市民對媒體觀感變差,「記者水平良莠不齊,會損害整個新聞界形象,最終讓新聞喪失公信力。」

郭一鳴認為,規管一個行業有兩種途徑,一是透過政府立法管理,二是業內團體聯合制定執業資格:「如果新聞業各團體能夠協調,自己管理是最好的,但這需要大家都有使命感,因為目前香港業界很複雜,存在對立,但困難不等於做不到。」

倡限制現場記者人數距離

他並建議,警方未來在執法現場可採取控制記者人數及限制採訪距離等方法,給予警方行動的空間,同時保障記者的安全。他亦不認同部分警員粗暴對待記者的行為,透露部分傳媒團體本周會與警方開會,討論制定工作守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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