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在防範、制止和懲治與香港特區有關的危害國家的一些行為或者活動的同時,是否會限制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的問題,沈春耀回應說,在研究起草有關法律中,國家高度重視尊重保障人權這一重要的法治原則。不僅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整個國家都是非常重視和推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香港國安法總則中明確規定,也是統領全篇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得尊重保障人權,遵循法治原則。
沈春耀說,懲治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辦理這些案件也應當貫徹一些重要的刑事法治原則。在總則都有明確規定,比如罪刑法定原則,通常所說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再比如,無罪假定或者無罪推定;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刑事訴訟參與人的合法訴訟權利也都有明確規定;一事不再理原則等,這些重要的原則都在法的總則中作出規定。
規定和精神與基本法一致
「尊重保障人權不限於刑事訴訟活動,本法還有其他非常明確的規定,就是國家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依照香港基本法的規定,有國際人權公約。」沈春耀說,所以本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和精神都是一致的,非常廣泛,還不限於刑事訴訟活動,像言論、出版、集會自由和權利。
沈春耀說,不少人關心,對人權,特別是自由、言論、出版、新聞、集會等會不會有影響。任何權利都是有法律規定的明確界線和範圍的。「一國」有底線,「兩制」有邊界。越過了法治底線和邊界那就不行了,這一點不論中國、不論香港特別行政區、不論世界上任何國家都是一樣的。權利和自由要充分行使,但是需要在法定的範圍裏,要按照法定要求,越過了這個底線和範圍,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香港文匯報記者馬靜、張寶峰 北京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