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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局促學校檢視選材有否違法

2020-07-07
■教育局指學校應檢視圖書等教材有否涉及香港國安法罪行。圖為公共圖書館對藏書進行覆檢。 資料圖片■教育局指學校應檢視圖書等教材有否涉及香港國安法罪行。圖為公共圖書館對藏書進行覆檢。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鈺)因應香港國安法已生效,公共圖書館正覆檢部分書籍內容是否涉及分裂國家罪等四類罪行,外界亦開始關注學校圖書館會否有問題圖書荼毒學生。教育局表示,校方應適時檢視各項學與教材料,包括圖書,如發現內容有過時或有機會涉及國安法罪行,理應將它們移除,並重新選材;學校一向在選取學與教資源方面擔當把關的角色,如有問題,教育局會嚴肅跟進。

教育局發言人昨回覆香港文匯報指,香港國安法的目的是防範、制止和懲治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香港人繼續依法享有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等自由。

就外界關注學校圖書館有否問題讀物,教育局發言人強調,無論有否國安法,學校提供給學生的閱讀材料均不應涉及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而因應國安法明確規定這四類行為為罪行,學校管理層及教師應適時檢視各項學與教材料,包括圖書,如發現內容有過時或有機會涉及上述四類罪行,除非是在正向教導學生國家安全的意識及個人作為國民維護國家安全責任的背景下闡釋,否則一如涉及其他嚴重罪行或道德倫理上社會不接受的行為,在正向教導學生和保障學生的大前提下,理應將它們移除,並重新選材。

教育局表示,學校�痡`工作包括因應學生的學習需要定時覆檢圖書,基於校本管理的原則,教育局表示,學校無須提交圖書館藏書目錄予當局審評,故難以評論個別書籍,學校一向在選取學與教資源方面擔當把關角色,如有任何問題,局方會嚴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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