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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fb洩《大公報》記者私隱

2020-07-11
■黃之鋒發帖文洩露《大公報》記者私隱,並叫網民幫手直接答記者。 黃之鋒fb截圖■黃之鋒發帖文洩露《大公報》記者私隱,並叫網民幫手直接答記者。 黃之鋒fb截圖

私隱署:已跟進處理 新聞聯:做法極不恰當

《大公報》一名記者日前向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作出查詢,黃之鋒不僅未有隻字回應,更於facebook發帖公開該名記者的全名及手提電話號碼,更提供該名記者的WhatsApp超連結,叫網民「幫手直接答佢(記者)」。該記者的手機其後收到大量匿名電話及短訊滋擾。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在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私隱公署已根據既定程序和法例作出跟進處理。有新聞工作者表示,黃之鋒未得記者同意下公開其個人資料,做法極不恰當,呼籲任何人都要尊重記者工作。■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書蘭

黃之鋒近日發帖,帖文顯示《大公報》一名記者以電話短信向黃之鋒就會否願意將黃之鋒在維基百科上顯示的出生地由「英屬香港」改為「中國香港」,有關短信內文以「你好」、「麻煩你」、「請問」及「如蒙賜覆,不勝感激」等用語,十分有禮。

煽網民「直接答佢」 記者受滋擾

不過,黃之鋒不但沒有回覆,更在facebook發帖稱:「想請教下大家,收到大公報作家麍d詢,應該點樣答佢]呢?如果大家靈機一觸,諗到別出心裁齔狙蛂A可以幫手直接答佢。」並附上該名記者的WhatsApp超連結,更將記者的姓名、電話及查詢短信的截圖公開。該記者的手機隨後收到大量匿名電話及短訊滋擾。

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副主席顧堯坤表示,黃之鋒在未得記者同意下,將記者的個人資料在網上公布,做法極不恰當。他呼籲,任何人都切勿仿傚,一定要尊重記者。

記協昨晚深夜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稱,難以評論黃之鋒做法是否恰當,認為事件中的記者應自己向黃之鋒反映或向相關機構投訴。

陳凱欣批行為「極不要得」

曾任職記者的立法會議員陳凱欣表示留意到有關帖文,並認為涉事記者向黃之鋒查詢時非常有禮貌,問題亦屬正常,而經常叫囂要爭取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的黃之鋒竟在帖文以所謂「《大公報》作家」來稱呼該記者,更將記者的全名及手機號碼公布,明顯作用是想網民公審或打電話去騷擾該記者,行為極度不要得,切合黃之鋒過往講一套做一套的做法。

她認為,公眾人物會應常收到記者的查詢,若覺得有關查詢有冒犯性,可以互相尊重地婉拒受訪,不應因為記者屬於某間報館,就作出針對性行為,希望任何人都切勿效法,都要尊重記者身份。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根據《私隱條例》中有關使用個人資料的保障資料第3原則,除非資料使用者取得有關資料當事人自願給予的訂明同意或有關資料的使用獲《私隱條例》第8部所豁免,否則個人資料不得用於「新目的」。私隱公署已根據既定程序和法例作出跟進處理。

2015年,《蘋果日報》一名記者致電時為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的馮敬恩時遭到不禮貌對待,遂於facebook發帖批評對方。

其後,有人將該名記者的個人資料,包括手提電話號碼發布到網上,令該名記者受到持續數年的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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