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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法院涉境外案件涉港佔超六成

2020-08-05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記者4日從廣東自由貿易區南沙片區人民法院(下稱「南沙自貿區法院」)獲悉,該院經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批覆同意,自2019年1月1日起集中管轄廣州市範圍內天河、黃埔、番禺、南沙、增城等五個區的一審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以來,涉外案件激增,其中又以涉港案件數量最為集中,佔受理案件總數的61%。

隨虒f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持續深入和跨境民商事活動的日益頻繁,相關法律糾紛也逐步增加。自2019年1月以來,南沙自貿區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131件(含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及歸口案件),審結1,331件,超過集中管轄前三年受理涉外案件總數的20倍。案件數量激增體現出廣州地區涉外經濟活動活躍程度的快速增強,也意味荍韟h涉外當事人選擇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糾紛。

從案件類型看,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案由分布於商事合同、金融類、公司股權、房產類、知產類等各個領域。其中涉外商事案件444件、佔39.1%;涉金融類案件309件、佔27.2%。與公司有關的糾紛案件76件,佔6.7%;涉航空旅客、貨物、國際貨物買賣、進出口押匯等新類型商事案件佔1.76%,涉案金額645萬元人民幣。

從涉及國家地區看,案件涉及美國、加拿大、馬來西亞、韓國、新加坡、澳大利亞、伊朗、日本、英國、印度尼西亞等四十多個國家及地區。但涉港澳台案件佔絕對多數,其中又以涉港案件數量最為集中,佔受理案件總數的61%;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的案件數比去年同期增長近5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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