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審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的決定》。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此決定可充分發揮港澳法律界的專業優勢,與內地同業優勢互補,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國家高質量發展及與國際經貿規則迅速對接。
陳曼琪:推人才資源共享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昨日表示,有關決定對國家全面依法治國及在「一國兩制」下打造環大灣區司法服務圈有強大的推動力,既讓港澳律師全面融入國家大發展,又能積極引進港澳優質法律服務人才,推動及不斷完善粵港澳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制度,更可以充分利用港澳資源增強內地法律服務能力,培養大灣區內國際法律人才,推動大灣區法律人才資源共享。
她透露,身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她將會積極與業界搭建合作平台,促進深化粵港澳合夥聯營律師所試點,增進兩地律師互相了解,推動三地行業規則對接。她又提及,早於今年兩會期間,已遞交了一份名為《進一步深化粵港澳大灣區線上線下一站式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打造環大灣區司法服務圈》的書面建議,現有關建議獲得採納。
未來,陳曼琪表示會繼續爭取落實數項建議,包括在大灣區內選址建設大灣區法律及跨專業合作孵化中心,提供租金優惠,藉以吸引三地的法律、會計、建築等專業機構及人士入駐,為優質專業人士,提供一站式專業服務;大灣區各地政府在法律合作孵化中心內設立櫃�^,提供政策諮詢服務;在孵化中心內定期舉辦交流活動;大力宣傳推廣孵化中心,打造品牌效應,建立大灣區一站式跨境專業服務平台;建議「一帶一路」專案內地法律團隊加入港澳律師實際參與即可獲得稅務優惠等。
馬恩國:擴法律業務空間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有關安排對本港的法律界有正面的幫助,尤其是對中小型律師行來說,可以擴闊法律業務的空間。香港律師具兩文三語的能力,本身又是接受普通法的訓練,對內地法律也有一定認識,這是香港律師擁有的優勢,期望新安排可以鼓勵內地律師與港澳律師的實際專案合作。
他希望內地有關部門可盡快公布考試的細節,讓香港法律界及早準備,更希望香港的大律師也可以在大灣區執業,擔任司法訴訟的工作。
葉俊遠促篩走反中亂港者
民建聯司法及法律事務副發言人、律師葉俊遠表示,港澳執業律師可以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展開試點工作的安排,是一件很好的信息,目前大灣區內已有不少企業,聘用香港的執業律師處理涉及普通法的業務,是次安排將令有關合作正規化,尤其是年輕執業律師將可在大灣區的龐大市場大展拳腳。
但他同時提到,法律界內充斥�茷雃h反中亂港分子,內地方面應嚴格審批,避免被這些反中亂港分子有機可乘,肆意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