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分別發表網誌,談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張建宗表示,這一決定為特區政府正常施政和香港社會有序運行提供憲制依據和堅實的法律基礎,其權威性和必要性毋庸置疑。鄭若驊亦指出,該決定切合中國的憲制秩序,並適用於香港特區,既符合「一國」也尊重「兩制」。她又強調,處理因押後選舉而引起立法機關的空缺從來不屬於特區的自治或管轄範圍,因此基本法所保留的普通法絲毫不受影響。■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張建宗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根據憲法和基本法有關規定作出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延任的決定,亦明確香港特區第七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四年。該決定為特區政府正常施政和香港社會有序運行提供憲制依據和堅實的法律基礎,其權威性和必要性毋庸置疑。
有效解決「真空期」問題
他認為,在國家的支持下,這決定有效解決香港特區立法會「真空期」的問題,有利社會穩定,讓全社會集中力量專注抗疫、恢復經濟和改善民生。
他表示,中央真心關懷和愛護香港,把港人的健康和生命放在首位,以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及實際情況出發,特區政府表示衷心感謝。
張建宗指出,香港當前面對史無前例的困難和挑戰,而立法會是透過理性溝通尋求最大共識的地方,立法會議員責任重大,任重道遠。
他強調,行政與立法的關係從來都是「合則兩利,鬥則俱傷」,故誠懇呼籲議員切實履行立法會的法定職能,和衷共濟,放下成見,求同存異,一同為市民謀福祉。
鄭若驊則指出,中國是單一體制國家,根據憲制,權力來自中央。當處理涉及國家憲制秩序的問題時,理應由全國人大按照憲法規定行使相關權力,而全國人大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作出法律決定或制定法律文書。
提供彈性堅實法律基礎
她表示,今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和基本法作出決定,從憲制層面解決香港特區無法自行處理的問題,是以特事特辦的方式迅速處理特殊情況,而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不少於一年直至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亦為特區政府提供具彈性及有堅實法律基礎的決定,及確保了第七屆立法會的任期仍然按基本法第六十九條指定四年,因此避免修改基本法。
她強調,基本法是一份憲制文件,通常不會因一次的個別情況而修改,「今次的決定為這次特殊情況提供了具約束力的法律基礎,因此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透過決定解決憲制問題是一個正確和適當的做法。」她並指該決定切合中國的憲制秩序,適用於香港特區,既符合「一國」,也尊重「兩制」。
空缺不屬特區管轄範圍
她又強調,處理因押後選舉而引起立法機關的空缺從來不屬於特區的自治或管轄範圍,無論是政府還是法院都無權處理,因此基本法所保留的普通法絲毫不受影響。
早前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聲稱相關決定凸顯香港不再行使普通法及基本法,鄭若驊反駁指這是完全沒有事實或法律基礎的,「出現這些根本性的錯誤,正好說明我們必須認真和正確理解憲法及基本法所制定的憲制架構、目的和解釋。」
她認為,當局已經妥善地處理好立法會選舉及立法機關空缺的問題,故大家現在必須同心抗疫,盡快恢復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工作,讓社會穩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