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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12人蛇內地處理恰當

2020-09-16
■林鄭月娥指事件非所謂「民主人士受到鎮壓」。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林鄭月娥指事件非所謂「民主人士受到鎮壓」。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指事件屬畏罪潛逃 質疑有人持雙標

12名「獨暴」分子早前潛逃離港,於內地海域被廣東海警截獲,因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已被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在行政會議前的記者會上指出,事件的本質是12人畏罪潛逃,以逃避法律責任,並非如本地或外國人等形容的「民主人士受到鎮壓」。有關人等於內地犯法,由內地司法機關處理是恰當的做法。在另5名港人被台灣扣押一事上,林鄭月娥質疑,社會上某些人對於這兩批人可能有點雙重標準。■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林鄭月娥指出,12名香港居民涉嫌非法入境內地,干犯了內地的偷越國(邊)境罪,所以被內地的執法機構拘留。此案的司法管轄顯然屬於內地,所以由內地機關依據內地法律去處理是唯一恰當的方法,「正如在香港發生的罪行,我們都會堅持由香港的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去處理。」

她續說,這12人中,一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還涉及其他刑事罪行,包括無牌管有彈藥,現時正保釋候查;另一人涉嫌製造或藏有爆炸品,尚未拘捕時便已失蹤,現被警方通緝;最後10人涉嫌一系列嚴重刑事罪行,包括製造和管有爆炸品、縱火、暴力事件、傷人、襲警,他們均正在保釋候查。

指有人圖轉移視線

「如果我們再客觀地去深究為何這12人以不合法途徑離開香港,事件的本質就應該更清楚。」林鄭月娥指出,這12人都是在候查或是候審期間潛逃離開香港,現時全部都應該被警方通緝中,離港出走的原因看來就是逃避法律的責任。

她強調,講事件的本質,就是為了以正視聽,因為有一些本地或外國人等,都嘗試轉移視線,形容該事件是「一些民主人士受到鎮壓」等,更有意無意地描繪到好像12個人均與香港國安法有關。

強調特區處理跨境犯罪原則一致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處理跨境犯罪的原則是一致的。第一,每一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他進入另一個司法管轄區,犯了當地的法律,當然要受到當地執法機構的調查和受到當地法律的制裁。第二,尊重每一個司法管轄區按法律來處理違法行為,這是公認的基本法律原則。第三,任何香港人在境外涉嫌違法,無論他的背景是什麼,特區政府都會按蚢篕痡〞p,在尊重當地司法制度的原則下為這些香港居民提供可行的協助,不會有雙重標準。

她續說,特區政府會一如既往繼續積極地跟進這件事,留意事態發展和按需要透過入境處和駐粵辦提供所需的協助。

至於有5名港人懷疑在台灣被扣押,林鄭月娥表示,警方前日已經向台灣查詢,至今沒有收到台灣方面的任何回覆,亦未收到家屬求助,因此暫時沒有資料。

香港文匯報日前向各香港攬炒派立法會議員問及被台灣當局拘押的5名港人,但有關人等均採取迴避的態度。林鄭月娥直言,特區政府會按照法律和原則維護香港人的利益,但社會上某些人對於這兩批人等可能有點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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