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攬炒派去年10月13日發起所謂的「18區開花」行動,於全港商場進行滋擾及罷買,多間商戶遭到暴徒搗亂及「裝修」破壞,7人包括6名學生當日衝入「優品360」位於葵芳新都會廣場的分店破壞,當場被便衣警員制服。
事隔近一年,7人被起訴一項刑事毀壞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各人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11月17日再訊,其間不得離港及禁足涉案商場。
7名被告分別為女學生陳佩瑩(17歲)、曾梓嫣(17歲)、黃曼斯(18歲)和姓陳(15歲)學生,男學生林天樂(17歲)和姓李男子(14歲)以及無業漢鄒昇華(54歲)。各人被控於去年10月13日在葵芳新都會廣場5樓的優品360內,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與一名不知名者一起,而損壞屬於彩鷗國際有限公司的財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辯方申請押後答辯,以待索取控方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
控方不反對各人以原有的2,000元現金繼續保釋,但要求他們不得離港、每星期向警署報到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等條件。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主動詢問是否需禁止被告踏足涉案商場,控方同意。
據資料顯示,去年10月13日,警方葵青警區刑事部人員根據情報,派便衣人員在港鐵葵芳站一帶進行巡邏,其間發現有10至15名身穿黑衣的人士,他們戴上口罩及面罩,在葵涌廣場一帶聚集。
便衣警員尾隨黑衣人至新都會廣場,發現他們到正在營業的優品360大肆破壞,將貨架及貨物推倒,警員採取行動截停3男4女,以刑事毀壞罪名將他們拘捕。當時店舖內有店員,幸無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