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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區40年】賦予成果所有權 激勵科才續創新

2020-10-13
■《方案》支持賦予科研人員成果所有權有利激發創新動力。圖為在深圳越疆科技總部,研發人員測試機械臂。 資料圖片■《方案》支持賦予科研人員成果所有權有利激發創新動力。圖為在深圳越疆科技總部,研發人員測試機械臂。 資料圖片

業界:《方案》保創業無後顧之憂 有利實現成果產業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花 深圳報道)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簡稱《方案》)。在科技創新與吸引人才方面,《方案》提出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改革,支持深圳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等。科研人士表示,支持科研人員對研發成果的長期所有權能夠激勵科研人才的創新動力。

深圳是綜合性國家創新中心,擔負培育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重任。當前,深圳正加快建設光明科學城、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等重大科技創新平台。為激勵科技創新,此次《方案》提及,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支持深圳在探索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成果評價、收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試;探索政府資助項目科技成果專利權向發明人或設計人、中小企業轉讓和利益分配機制,健全國有企業科研成果轉化利益分配機制。

「對我們科技創業者來說,保護科研成果的長期所有權確實非常重要。這能夠從制度上切實保障了我們技術創新者和公司創始人的股權不被稀釋,讓我們的創業之路走得更踏實、更穩健。」港科大博士、北科瑞聲總經理王昕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一直以來,深圳對於科技創新都十分重視。現在深圳在科技成果使用權的制度創新方面有了更多的空間,高新科技人才在此創業可以無後顧之憂,更有利於實現科技成果的產業化。

冀新政催生更多「華為」

「1987年,深圳頒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鼓勵科技人員興辦民間科技企業的暫行規定》。正是由於這一政策,華為創始人任正非開始了創業。現在華為成長為了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企業。」深圳大學中國經濟特區研究中心主任陶一桃表示,深圳一直在探索對科技創新的激勵機制,鼓勵科技成果的產業轉化,此次《方案》無疑有利於激勵科技人員發明創造更具市場前景的科技成果,提高科技成果質量。未來也期待此輪新政能夠催生出更多的「華為」。

高新科技發展依賴人才。此次《方案》還提出,深圳要建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引才用才制度。其中明確,按程序賦予深圳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權限,探索優化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許可審批流程;支持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為符合條件的外籍人員辦理R字簽證和提供出入境便利;為符合條件的外籍高層次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提供便利;支持探索建立高度便利化的境外專業人才執業制度,放寬境外人員(不包括醫療壎秅H員)參加各類職業資格考試的限制。

力爭2035年人才機構獲國際化提升

「深圳一直都是移民城市,但深圳還不是國際化的移民城市,更不是一個成熟的國際高端人才的聚合中心。這一點與國際先進的創新城市比較,差距十分明顯。」粵港澳大灣區研究院學術總監、南方科技大學教授樂正撰文指,深圳需要在國際創新資源的聚合和配置方面打開新格局。他強調,許多世界著名的高科技公司和機構還沒有把深圳視為其在東亞和中國發展的首選地。深圳的高校在國際上剛剛為人所知,還不能夠撐起人才和科研的國際平台。樂正認為,深圳必須下大力氣爭取在2035年之前,在科研人才、機構和高校的國際化聚合和提升方面實現重大突破。此外,樂正曾在公開活動中表示,現在深圳在亞太區乃至世界上嶄露頭角,甚至是走在前面,但是深圳在包括營造國際化的語言環境等在內的文化環境、營商環境等方面,與國際領先城市存在明顯差距,為此應該有所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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