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面積111,100公頃(即1,111平方公里)
未建設土地:836平方公里(75.25%)
水體(包括水塘、河道和明渠):31平方公里 (2.79%)
林地、灌叢、草地、劣地、岩岸等:689平方公里 (62.02%)
內陸濕地:66平方公里 (5.94%)
農地:50平方公里 (4.5%)
已建設土地:275平方公里(24.75%)
房屋:78平方公里 (7.02%)
工商用地:32平方公里 (2.88%)
運輸及基建:67平方公里 (6.03%)
政府、機構和社區設施:25平方公里 (2.25%)
休憩及康樂用地:28平方公里 (2.52%)
其他公用事業、墳場或正在發展用地:45平方公里 (4.05%)
資料來源:規劃署香港土地用途2019,數據採四捨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