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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召開雙周協商座談會 開發保護並舉 建設海洋強國

2020-11-05
■汪洋主持會議。 新華社■汪洋主持會議。 新華社

十三屆全國政協近日召開雙周協商座談會,圍繞「協調推進海洋資源保護與開發」協商議政。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汪洋主持會議。他強調, 要貫徹中共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堅持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堅持陸海統籌,發展海洋經濟,建設海洋強國。委員和專家學者圍繞海洋環境保護、產業發展、科技創新、治理體系、國際合作等建言資政,為我國揚波大海、走向深藍凝智聚力。■香港文匯報·人民政協專刊綜合報道

大家認為,「十三五」時期我國海洋事業發展成就顯著,海洋經濟實力穩步提升,海洋科技創新取得重要成果, 海洋生態系統保護修復邁出堅實步伐。同時,海洋資源開發利用粗放、海洋產業關鍵技術受制於人、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任務艱巨、海洋治理法律不健全體制不順暢等問題依然存在。

推進海洋資源保護與開發

委員們建議,要把海洋資源保護與開發納入「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通盤考慮內海、近海、遠海布局和近期、中期、遠期安排,完善海洋相關法律法規。要牢固樹立「碧海銀灘也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生態優先,實施海洋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強化主要污染源管理和污染物總量控制,重點防控海洋養殖污染,加強紅樹林、珊瑚礁、河口、濱海濕地等特殊海洋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建立健全海洋生態補償和生態損害賠償制度。要轉變發展方式,支持海洋交通運輸、海洋旅遊等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培育壯大海水淡化、海洋電力、海洋生物醫藥、海洋高端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海洋牧場建設。要堅持科技興海,聚焦深海領域進行科學勘探和資源開發,圍繞海洋核心關鍵技術加強自主創新,加快發展海洋信息技術,推進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建設,培養海洋事業發展急需人才。要進一步解決海洋管理、開發和保護「九龍治水」問題,構建集中統一的海洋執法管理體系。要全面加強海洋國際合作,鞏固拓展藍色夥伴關係,維護國家海洋權益。要普及海洋知識,營造全社會知海、愛海、護海、建海的良好氛圍。

海洋綜合治理攻堅戰勢在必行

在全國政協常委蔣作君看來,良好的海洋生態是海洋強國的重要標誌,海洋開發必須建立在保護的基礎上,隨茼穫V防治攻堅戰在陸域取得重要進展,海域生態環境問題也應引起重視,在「十四五」時期打一場海洋綜合治理攻堅戰勢在必行。

蔣作君建議,要充分認識海洋資源的重要性,把海洋能源、礦產、水產品、海洋生物活性物質等的保護與利用納入「十四五」規劃,推動陸海統籌發展的藍色澎湃和綠色繁榮,把超標向海排放、海水養殖污染、海洋塑料污染、盜採海砂、濫捕海洋魚類、違法侵佔岸線等作為治理重點,堅持深海、海島、河口海岸等陸海產業統籌布局。

全國政協常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姜大明建議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在摸清海域污染現狀和海洋資源家底的基礎上,編制具體實施方案。各沿海省份積極行動、一體推進,爭取海洋資源和環境保護狀況在「十四五」時期實現根本性轉變。

在蔣作君看來,可以成立國家級海洋委員會或領導小組的方式建立健全海洋監管體系,對海洋資源在國家層面實行跨部門統籌管理,完善「監視預警-海洋監管-海洋督察」協調聯動機制,全面提升海洋監管效能。

全國政協委員黃武進一步提出了構建集中統一的海洋執法管理體系的建議:生態環境、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海事、海警等涉海部門應加強對陸源污染、海上移動污染源的監管,更新油污、垃圾處置、海水養殖污染物排放、入海排污口管理、河口海域水質評價、海洋環境損害賠償等標準,建立更暢通的海上污染事故處置和修復監管機制。同時,統籌協調海洋執法問題,可以對地方海洋管理工作統一指導,全國一盤棋推進海洋綜合執法,也可以授權中國海警牽頭與各沿海地區的涉海部門共同組建海洋管理綜合協調機構,形成常態化、區域性、聯合性的海洋管理執法機制。

健全完善海洋法律和制度保障體系也是委員們的共識。盡早出台《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基本法》,加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岸帶管理法》,及時修訂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島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漁業法等,地方層面也要對海域、海島、海砂等資源的開發利用管理進行立法,研究修訂地方海域使用條例、海洋環境保護法實施辦法,更好地銜接國家新的管理規定。

加大技術攻堅整合國家力量

全國政協委員郝振山談到了海洋油氣資源開發向深海跨越的問題:「在油田開發中,會遇上如油氣開發與海洋生態紅線交織重疊、深水勘探開發技術難題和挑戰等情況。如何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海洋資源開發能力建設?我認為有幾個關鍵點。一是一定要堅持保護中開發、開發中保護,二是在政策上要繼續大力支持深海油氣開發。此外,搶佔深水技術創新高地十分重要。須及時整合資金、資源解決核心設備製造及產業升級難題,加大技術攻堅,建立專項研究中心,整合國家力量。」

全國政協委員趙進東提出,本世紀初,圍繞深遠海的「藍色圈地」愈演愈烈,深海的進入、探測和開發實際上體現的是綜合國力和科學技術水平。因此,應持續加大深海核心技術裝備的研發投入,設立海洋觀測、探測的通用技術與智能化設備研究專項和天然氣水合物、深海金屬礦產資源、深海生物基因開發裝備研究專項,努力在海洋儀器裝備的新材料、新能源、通訊、傳感與芯片、導航定位和智能化方面掌握獨有的核心關鍵技術,在開發裝備體系方面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相制約局面。

全國政協委員潘家瑋建議,科技等部門加強海洋能國家重點實驗室和海上試驗場等平台建設,深化高校、科研院所與骨幹企業協作,逐步推動大型設備等國有科研資源向符合條件企業開放,形成創新合力。

在全國政協委員何廣順看來,經略海洋必先認知海洋。智慧海洋是認知海洋、經略海洋的整體解決方案,是海洋強國建設的基礎性、戰略性工程,應借鑒「航天工程」等重大工程的體系化管理與建設模式,構建以自主可控的海洋信息基礎設施為核心的智慧海洋體系,打通涉海部門間信息壁壘,整合各類海洋信息資源,實現海洋透徹感知、信息資源共建共享和智慧應用。具體可在四個方面發力,即加快海洋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海洋自主感知能力,促進海洋信息資源開放共享,推動海洋信息智慧應用服務。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吳立新關注的是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問題,結合海洋科技創新學科跨度大、投入高、周期長、風險大等特徵,他提出了四個方面的建議:應探索構建統籌協調機制,形成創新合力;加大海洋科技創新投入,形成先發引領優勢;加快培養與引進帥才型科學家並給予更大科研自主權;拓展海洋科技國際合作,助力構建人類海洋命運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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