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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十四五」凸顯國家主場 港需對標調自身機制

2020-11-05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ま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日前發布,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一國兩制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田飛龍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表示,中央關於「十四五」規劃涉港澳部分的建議整體延續了「十三五」的治理和發展方略,對「一國兩制」方針政策予以再次確認,也結合國家戰略及港澳治理實際提出了若干新思路和制度建設要點。相比 「十三五」規劃,更加突出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及國家戰略的主場效應,對港澳角色作出了更加符合國家戰略實際及主權秩序鞏固需求的相應定位和引導。港澳需積極完成自身機制的對標調整,包括在有關本地施政報告與政策計劃的安排上更加緊密地依據和融入國家「十四五」規劃之中,適應國家港澳治理的宏觀戰略轉型。

田飛龍指出,《建議》體現了「一國兩制」基本方針的確定性和延續性。延續既往表述,繼續肯定「一國兩制」的高度自治原則,鼓勵和支持特區改善管治,促進發展,提升自身參與國家戰略的意願和能力。在「一國兩制」自治部分,國家法治與政策保持高度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有助於港澳社會穩定與人心安定,也有助於國際社會對中國繼續推行改革開放國策的信任和參與,符合新時代國家發展的整體利益。

中央通過制度介入護港繁榮穩定

在「一國兩制」國家法理與國家角色方面,「十四五」規劃建議更加凸顯「一國」的主權正當性及依法管治特區的制度化要求。在自治之外更加凸顯國家法治的主場性和主動性,強調維護憲法與基本法確定的特區憲制秩序,尋求在這一憲制秩序中更加規範和完整地體現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國家安全法制及有關發展利益的制度保障。

這位專家認為,凸顯國家制度角色,主要理由有五個,一,修例風波暴露香港自治能力缺陷及香港顏色革命風險,國家權力依法主動進場成為「一國兩制」國家理性的必然選擇,也是國家具有的「一國兩制」基礎立法者和最終守護者角色的典型擔當;二,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有關「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建設的決定已經提出了涉及香港的一系列制度建設要求,香港國安法就是典型立法,其他制度建設要求應當反映於「十四五」規劃之中;三,中美新冷戰、美國制裁及香港國際地位所受影響,需要中央在制度上更加主動和靈活地介入,以適應維護香港繁榮穩定與國家發展利益的新挑戰格局;四,從國家經濟戰略來看,港澳需要更進一步融入發展,需要國家制度和政策的精準規範和有序引導;五,香港國安法刺激外部勢力採取更多強硬干預措施,對香港法治與發展構成風險挑戰,國家需要更加強有力的制度抓手應對外部勢力干預,維護香港自治和發展利益。

完善港澳居民在內地政策利身份認同

《建議》提出要完善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政策措施,增強港澳同胞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田飛龍認為,這是對既往「一國兩制」實踐中關鍵性不足的判斷和回應。完善港澳居民內地發展有關政策措施,包括一系列的平等參與經濟發展和國家治理的制度與政策權利的精細配置,使港澳居民在融入發展過程中逐步培養和認同「中國公民」作為第一身份。

增強港澳居民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這一條尤其是針對香港出現的極端本土分離主義及對國家的負面理解和抵制,中央正確判斷出香港既往國民教育的嚴重滯後和缺陷,也認識到國家應當承擔起不可推卸的國民教育補課責任和監督責任,預期這一層面會在香港有若干配套而有力的改革措施推出,國家也將投入適當資源、政策和監督性力量確保新一輪國民教育的扎根生效。

田飛龍指出,總體上看,相對於「十三五」,「十四五」更加凸顯國家主場、國家責任和國家戰略的覆蓋效應,港澳需積極完成自身精神和機制的對標調整,包括在有關本地施政報告與政策計劃的安排上更加緊密地依據和融入國家「十四五」規劃之中,適應國家港澳治理朝向更嚴格國家法治與更緊密融合發展的宏觀戰略轉型。 ■香港文匯報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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