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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涉壟斷被立案調查

2020-12-25
■ 阿里巴巴在聖誕節前收到壞消息,被監管機構立案調查。 資料圖片■ 阿里巴巴在聖誕節前收到壞消息,被監管機構立案調查。 資料圖片

4部門二次約談螞蟻 規範其金融業務經營及發展

今年聖誕節對阿里巴巴是個不尋常的日子,中央升級了對阿里巴巴集團的審查行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昨日的「平安夜」早間宣布,根據舉報,對阿里巴巴集團涉嫌壟斷立案調查;人民銀行隨後表示,近日將與銀保監會、中證監、外匯局再度約談螞蟻集團,規範其金融業務經營與發展。阿里昨表態「將積極配合監管部門調查」,並稱目前公司業務一切正常。受不利消息影響,阿里等平台型新經濟股昨股價急挫,阿里急挫逾8%,市值蒸發逾4,300億港元。(另有相關新聞刊B1版)■香港文匯報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

上一次螞蟻被四部門約談是在11月2日,當時正值螞蟻集團滬港兩地首次公開募股(IPO)至準備上市掛牌前的最後階段,但約談後第二日,上海證交所叫停螞蟻上市,螞蟻香港上市計劃亦一併暫緩。此次金融管理部門再次約談螞蟻集團,公告稱,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和外匯管理局將於近日約談螞蟻集團,督促指導螞蟻集團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落實金融監管、公平競爭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等要求,規範金融業務經營與發展。

逼客戶「二選一」涉壟斷

公告發出後,螞蟻集團作出回應:「螞蟻集團今(昨)天收到監管部門的約談通知,我們將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從監管部門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做好相關工作的落實。」此外,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根據舉報,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阿里巴巴昨天中午在港交所發布指,收到市監總局發出的調查通知書,「告知我們市監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開始對我們進行調查。我們將積極配合市監總局的調查。目前公司業務一切正常。」

最高罰款可達銷售額10%

所謂「二選一」,是指電商平台為遏制競爭對手,要求入駐平台的商家不得在其他平台上開展經營活動。目前《電商法》對此處罰為「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處5萬元(人民幣,下同)至5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萬元至200萬元罰款。」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經營者違反「反壟斷法」,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可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1%以上10%以下的罰款。

阿里在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年度(2019財年)的數字經濟體實現1萬億美元(約6.5萬億元人民幣)GMV(阿里巴巴數字經濟體的商品交易額),期內集團收入5,097.11億元。據此,無論以哪種方法計,10%的銷售額罰款都會令阿里面對非常悲觀的局面。2019財年阿里錄得淨利潤為1,403.5億元。

近期,中央多次強調反壟斷,並主要指向互聯網平台。12月11日,中央政治局會議首次表示「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隨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再次提出,「堅決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並強調「金融創新必須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進行」。12月14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阿里巴巴投資公司收購銀泰商業、騰訊控股的閱文集團收購新麗傳媒、順豐旗下豐巢網絡收購中郵智遞三起併購案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集中給予行政處罰。此前,市場監管總局還發布《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這一系列舉動,昭示平台強監管時代到來。

監管屢批評科企新型風險

與此同時,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等金融高官多次表示,一些大型科技公司涉足各類金融和科技領域,跨界混業經營,存在新型「大而不能倒」風險,央行、銀保監會在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時都強調,對各類金融活動和行為依法實施全面監管。近期螞蟻等互聯網巨頭紛紛下架互聯網存款,網絡小貸政策收緊,針對互聯網巨頭利用場景和流量優勢進行所謂「金融創新」的監管進一步加強。

而上周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強調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要加強規制,提升監管能力,堅決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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