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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反壟斷」法 個案多涉合謀定價

2020-12-25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岑健樂)阿里巴巴涉及壟斷被內地相關部門立案調查,消息拖累阿里及系內股份及其他平台型互聯網股份股價急跌,其中阿里慘跌逾8%,市值蒸發超過4,300億港元。其實,新經濟浪潮下,贏者通吃越見明顯,不只在內地,全球近年也在掀起反壟斷風潮。但可能大家較少留意的是,香港原來也有類似的「反壟斷法」,在對付油公司合謀定價、屋h維修的「圍標」等不公平競爭,有一定阻嚇力。而據香港競爭事務委員會資料顯示,本港的不公平競爭個案主要是合謀定價。

2015年已全面實施

香港因存在不公平競爭情況,很早就訂立了「反壟斷」法 --《競爭條例》。政府資料顯示,早於1997年,港府便成立競爭政策諮詢委員會,討論與競爭法相關的事宜,但直至2010年10月,《競爭條例》草案才交到立法會審議。其後,立法會於2012年6月通過《競爭條例》,並於2015年12月14日全面實施。

《競爭條例》通過三項「競爭守則」,禁止限制香港的競爭的行為:第一行為守則禁止反競爭的協議;第二行為守則禁止業務實體濫用市場權勢;合併守則禁止反競爭的合併與收購安排。第一行為守則與第二行為守則均適用於香港所有的行業。

去年度接674宗投訴/查詢

參考競爭事務委員會2019/20年報,《競爭條例》實施後,香港仍然存在不公平競爭情況,其中以工程圍標方面較為嚴重,而部分案件已遭競爭事務審裁處,依《競爭條例》判處罰款。年報指出,於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間,競委會共收到674宗投訴/查詢,而自《條例》全面生效以來,即由2015年12月至2020年3月底,競委會共累積收到4,277宗投訴/查詢,當中大部分與「第一行為守則」有關,主要涉及合謀行為、操控轉售價格及交換資料;而關於「第二行為守則」的投訴/查詢,則主要與獨家交易、搭售及綑綁銷售有關。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間,共有18宗個案進入了初步評估及/或調查階段,作進一步調查。

此外,香港車用燃油價格「加快減慢」、「加多減少」情況,亦一直為人詬病。消委會早前發表車用燃油價格監察分析研究結果,顯示油價有「加快減慢」「加多減少」情況。此外,消委會亦計算5間油公司售價相同的日子,發現今年首季,超過九成時間售價一致。因此,消委會建議政府給予競爭事務委員會更大權力,調查油公司有否合謀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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