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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手落鑊】政界:法庭應提供保釋充分理據

2020-12-30
黎智英上周三(23日)獲准保釋離開高院羈留室。 資料圖片黎智英上周三(23日)獲准保釋離開高院羈留室。 資料圖片

黎智英保釋後頻會攬炒分子 行徑難釋市民疑慮

官司纏身的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日前獲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李運騰准其以1,000萬元及其他條件保釋返家。法官李運騰昨日頒布書面理由,指只要有「充分理由」讓法庭相信被告保釋後不會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便有可能批准被告的保釋申請。政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黎智英獲准保釋後連日與多名攬炒分子會面,不排除其他人會充當黎智英的代言人,繼續密謀反中亂港,因此法庭須提供充分理據釋除市民疑慮。■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黎智英近日先後被控欺詐罪及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本月23日獲李官批准保釋後。控方律政司隨即提出上訴,並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三十五條,就批准黎智英保釋的決定向終審法院要求法庭繼續羈押黎智英,但被李官拒絕。

李官在昨日頒布的判詞表示,根據法庭過往處理涉及香港國安法的「唐英傑案」,只要有充分理由讓法庭相信被告不會在保釋期間再犯侵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就可給予保釋,法庭亦非一定要下令將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疑犯還柙候訊。

黎智英獲准保釋後,除了到警署報到和到法庭應訊,不得離開其住所,但黎宅連日來均有大批親友及攬炒分子到訪,包括退休主教陳日君、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及民主黨副主席林卓廷等。

葛珮帆憂黎搵「替身」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黎智英潛逃機會高,不能僅以黎智英接受不會直接請求外國勢力危害國家或香港、不會見外國官員,以及不接受媒體訪問等保釋條件,便確信他不會在保釋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她舉例說,黎智英可找近日與他會面的人充當其代言人,以向媒體散播不實消息或作出其他違法行為,儼如「走法律罅」。

容海恩憂黎續謀亂港

新民黨副主席容海恩指出,黎智英在公眾眼中是攬炒派的「靈魂人物」,而他連日與不同攬炒分子會面,必然令市民擔心他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因此法庭在處理律政司對保釋決定的上訴時必須提供充分理據,否則難以釋除市民疑慮。

對於黎智英獲准保釋,律政司已於上周四(24日)正式入稟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要求進行緊急聆訊,並訂於明天(31日)在終審法院處理上訴許可申請。司法機構網頁昨日顯示,案件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張舉能及李義處理,估計將聆訊1個小時。此舉亦表明上述三位終院法官已獲特首委任為國安法指定法官。

黎辭任壹傳媒要職

另外,據壹傳媒昨日公告,黎智英即日起辭任董事會主席兼執行董事,「以便有更多時間處理其個人事務。」現任非執行董事葉一堅,已獲委任為壹傳媒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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