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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在內地服刑可申見親屬

2020-12-30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涉嫌偷越邊境的12港人逃犯案,其中10人的案件日前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法庭宣布將擇期宣判。保安局昨晚表示,現行內地法律規定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可按照規定申請會見親屬或監護人。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內地機關正按法制處理案件,特區政府不會干預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執法、司法及懲處制度。現行內地法律只列明被拘留者有權於羈押期間與其律師會面,而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可按照規定申請會見親屬或監護人。

發言人說,按照一貫做法,特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為在內地被拘留的港人或家人提供協助時,會按要求提供適切的意見及資訊,但不會安排探視或陪同親友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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