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子
英國政府不顧中國反對,公然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承諾,允許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300萬港人,有權在英國居住和工作5年,並在其後的1年,可以申請入籍;而由1月31日下午5時起,合乎資格港人可透過網上預約申請簽證。
為回應英國單方面更改BNO條款,中國政府亦於1月29日公布,由1月31日起,不再承認BNO作為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特區政府亦宣布全面配合國家的反制措施。國家以不承認BNO作為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回應英國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及香港事務,絕對是一條好橋;一來令國際明白中國維護主權的決心,另一方面亦給港人來個當頭棒喝,令大家不禁冷靜思量,是否真的應該申請BNO以至移居英國?
文公子上世紀六十年代在香港出生,親身耳聞目見殖民時期,大部分本地華人在英國統治者前,根本沒有「出頭」機會的苦況。「鬼頭」上司們的態度,就算平時對你如何客客氣氣,雖然說不上歧視,但實質上眼光卻總帶點視你低人一等的感覺;加上古人智慧早有「人離鄉賤」的名言,也聽過不少同學和朋友的旅英經驗,對於在英國生活,文公子根本沒有憧憬。
文公子1997年前也曾申請過BNO作為旅行證件,但期滿後並沒有再申請續期,一來因為手續麻煩,要向英國領事館申請,而且收費頗貴,吸引力自然大大不如收費相宜的特區護照;加上特區護照免簽證的地方也已經相當多,歷史亦多次證明,港人在外國出事時,中國領事館對護僑很有擔當,心理上也較對港人已沒多大義務的英國領事保護踏實。
要不要申請BNO?去不去英國定居?相信是個人的決定。但網上也已經有人計算過,由申請BNO到能真正入籍的6年間,一個4人家庭每年需要繳交的費用,已近3萬英鎊,即約30萬港元。
先不說要放棄大灣區以至整個國家正在急速發展帶來的機遇,也不說在英國居住6年毫無福利也要付出的費用,就算只是放棄自己在香港建立經年的事業,舉家往他鄉做一個二等公民,手持港幣財富卻要以英鎊消費;而在工作崗位上,英國的競爭遠比香港激烈,工作經驗也要從頭計算......就算你不介意由低做起,但面對的稅率卻最高達45%;而且英國脫歐後,政治和經濟前景都不明朗,疫情也還在失控......文公子就不認為移居英國是一條好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