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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樓安全設施收費代工

2021-02-05
● 林鄭月娥在立法會答問大會後離開。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林鄭月娥在立法會答問大會後離開。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舊樓的樓宇安全和消防隱患是社會十分關心的議題,林鄭月娥宣布特區政府接納議員建議考慮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代沒有能力的舊式樓宇業主,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

林鄭月娥表示,2007年實施的《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規定1987年或之前建成的綜合用途及住宅樓宇,必須提升至切合現代要求的防火保障,但過去十多年,由於一些舊樓業主的特質和管理、組織能力的局限,仍然有不少樓宇,例如屬「三無」大廈,有待完成《條例》要求。

到目前為止,有約六成的「消防安全指示」仍有待遵辦或跟進。她表示,特區政府借鑑了屋宇署進行樓宇安全工作的經驗,認同有需要完善有關法律框架,並接納議員建議,考慮修訂《條例》,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代沒有能力符合《條例》要求的舊式樓宇業主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在工程完成後向他們收回有關費用,以解決舊式樓宇消防隱患。 保安局局長會親自督導有關立法工作,期望在今年下半年進行公眾諮詢,從而制訂合適的機制。

議員盼一併解決喉管問題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期望有關工作可以盡快推行,而考慮到舊樓問題叢生,除了消防,還有壎芫c劣,茤衁L立、渠管亂駁和老化等問題,牽涉不同的政策局,政府有必要考慮成立一個高層次的專責部門,加強統籌,一併解決舊樓業戶所面對的困難。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對特區政府接納有關建議感到非常欣慰。她以九龍西區為例,表示不少舊樓業主都是長者或小市民,同時面對缺乏工程知識、經濟拮据、大廈沒有成立法團等問題,故特區政府在改善消防安全時不能只靠檢控,必須提供實質支援,並希望特區政府盡快草擬條例草案交立法會審議,讓居民能安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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