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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內容概要

2021-03-06

基本法附件一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

? 規定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根據本法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附件一並列明選舉委員會的委員人數、組成、任期等,並明確提名、投票的相關規定。

? 目前選委會人數為1,200人,平均來自四大界別,任期5年,不少於150名的選舉委員可聯合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每名委員只可提出一名候選人。選舉委員以個人身份投票,經一人一票無記名投票選出行政長官候任人

基本法附件二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

? 規定了立法會的產生辦法、議員人數和組成,及立法會對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等

? 目前規定下,立法會議員為70人,當中35人來自功能團體選舉,35人來自分區直接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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