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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擲彈警開槍案 4被告表證成立

2021-03-1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攬炒黑暴前年10月1日在全港多區發動暴亂,四處堵路、焚燒國旗及投擲汽油彈,荃灣有暴徒瘋狂圍攻警員,防暴警為保命開槍射傷一人,並在現場拘捕7人。該案早前在法庭分作兩案處理,當中5被告(不包括中槍暴徒)被控參與暴動一案,本月8日在區域法院開審,除其中一名被告被法庭通緝外,另外4名被告經多日審訊,昨日被法官練錦鴻裁定表證成立,由於各被告不自辯及不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押後至3月26日由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5名被告依次為清潔工陳珩(39歲)、職訓局一年級學生陳金國(19歲)、程式員李振文(25歲)、職訓區三年級學生馮清華(21歲)、香港專上學院二年級學生郭小琴(22歲),同被控於前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一帶參與暴動。另外首被告陳珩被加控一項縱火罪,指他於當日用火意圖損壞他人財產。由於第四被告馮清華在上月預審時已失聯,法庭已頒下拘捕令。

控方早前的開案陳詞指,2019年10月1日有逾200名暴徒在荃灣海壩街非法聚集,他們大部分穿黑衣,戴頭盔及穿上保護裝備,亦備有自製盾牌、棒狀物及防毒口罩,他們以雜物堵路,破壞現場設施,甚至在街上縱火及投擲汽油彈。

當日下午約4時,一名黑衣暴徒靠近警方防線將可燃液體淋在行人路上,然後點火形成一條火線。其後,身穿黑衣褲、以白布蒙面、手持淺藍色摺傘的首被告陳珩上前並將一幅狀似橫額的物體拋入火堆,之前設置火線的暴徒又把燈箱踢向火堆,現場有片段拍攝到整個縱火過程。

其後,暴徒繼續向警方投擲硬物和汽油彈,警方在驅散期間拘捕5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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