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榮茂 全國政協常委 新家園協會董事會主席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標誌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制度化、法制化,確保香港特區的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香港正迎來新的發展階段,長期困擾香港的各類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將更有條件得到有效解決。
從憲制層面完善香港選舉制度,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的高度負責和真切愛護。從人大「311決定」到常委會修法,中央重新構建香港選舉制度,充分保障香港居民的民主權利,體現廣泛、均衡參與,致力達至優質民主,開啟香港良政善治新局面,符合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和根本利益,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維護香港長治久安的重大舉措。
中央對香港選舉制度的完善,拓展了香港居民的政治參與空間和方式,從香港社會的整體、根本和長遠利益來看,完善後的香港選舉制度具有強大生命力。
體現均衡參與 強化行政主導
修法增強選委會和立法會的代表性,擴大香港社會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有利於強化行政和立法之間的配合,提高政府施政效能,減少政治爭拗和內耗,使政府和各界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護香港繁榮穩定。
中央對選舉委員會進行重新建構並增加賦權,調整和優化選舉委員會的規模、組成和產生辦法,繼續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行政長官,並賦予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和直接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新職能,建立有關候選人資格的健全審查制度機制等,形成了一套符合香港法律地位和實際情況的民主選舉制度。
選委會人數由1,200人增至1,500人,立法會議席由70席增至90席,增幅均超過兩成,更具廣泛代表性,大大拓展了香港居民的政治參與度,展示出中央在香港更大範圍實現選舉民主參與的決心和誠意。
立法會議席按照「432」的比例分配,體現均衡參與原則,確保立法會議員候選人,其參政、議政理念兼顧不同界別的利益和訴求,最終選出有較廣泛代表性和認受性、有能力的愛國者。
中央完善香港選舉制度,除了因應近年「港獨」、暴力、攬炒等情況,還牽涉更為長遠和根本的轉變。新制度下,賦權選委會是完善選舉制度的核心,選委會新增的第五界別,即全國人大政協及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代表,體現了國家元素;專業界方面,諸如會計界、法律界等,部分選委亦是由與國家相關的組織提名產生。選委會設總召集人,由擔任國家領導職務的選委擔任,可確保關鍵時刻有人發揮領導協調作用,顧全國家大局。
促進經濟發展民生改善
另外,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由特區主要官員擔任,若有候選人資格存疑,個案會轉交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通過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進行審查。隨�茩輕靽嬼|制度的完善和實施,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將得到有效落實,香港治理效能將顯著提高,香港各種深層次問題將得到有效解決。
修法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香港的管治隊伍任重道遠,這就要求治港者不僅必須是愛國者,還須是賢能者、擔當者,要具備駕馭複雜局面的能力。中央將對特區管治團隊提出更高的治理要求,以有效解決香港社會一些深層次矛盾,應對反中亂港勢力在民間繼續興風作浪以及西方國家的打壓。
「愛國者治港」使香港更順暢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在「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發揮更大作用,並促進香港經濟發展、民生改善,「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必將煥發出新的生機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