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香港專題 > 正文

【立法緣起】黑暴港獨肆虐 國安必須設防

2021-04-19

2014年違法「佔中」、2016年「旺角暴亂」、2019年「黑暴襲港」,所謂「港獨」「攬炒」「光時」等激進口號與主張接二連三侵襲本港。讀本指出,各種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得不到防範、制止和懲治,只因本港回歸後於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長期缺失,香港成為全中國乃至世界唯一一個國家安全「不設防」的城市所致。這部「姍姍來遲」的國安法如今總算到來,讓香港從此告別「不設防」狀態,進入有國安立法、執法和司法的新時期、新常態。

讀本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應有之義和前提條件。國安法本應在1997年7月1日隨回歸一併出台實施,遺憾回歸後由於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長期缺失,香港成為了國家安全「不設防」的城市。

危國安活動愈演愈烈

讀本強調,不論是2014年的違法「佔中」,還是2016年的「旺角暴亂」,都令「一國兩制」實踐不斷遭到新的挑戰和風險。2019年因《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修訂而引發的修例風波,更讓香港特區陷入接連不斷的管治危機和憲制危機之中,國家安全在香港遭遇空前巨大的危機,各種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愈演愈烈,「港獨」、黑暴和「攬炒」等極端政治勢力利用「光時」等口號煽動學生走上街頭,毫無底線地實施各種暴力犯罪活動。

文中指,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授權香港區自行立法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等七種行為,惟由於反中亂港勢力極力阻撓,致令立法工作一直沒有完成,更有被長期「擱置」的風險,令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都明顯存在不健全。

在這情況下,從國家層面開展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是勢在必行,因此這部「遲到」國安法終於到來,正式補上國家安全這個巨大漏洞和缺口,再也不允許在港發生肆無忌憚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香港文匯報記者余韻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