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麥美娟昨日在facebook回顧是次立法過程時表示,在完善選舉制度後,政府施政阻力大減,議會空轉虛耗亦不復出現,這正好為官員、議員發揮施政才能,作出有為管治提供機會,而這亦是中央政府對治港者的期許。
麥美娟在帖文中表示,是次條例草案歷時逾三年終能成事,不僅為基層租客增添保障,亦為她的從政生涯帶來鼓舞,因為基本法第七十四條列明,除非得到行政長官書面同意,否則議員不可提出對「公共開支」「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造成任何實質影響的條例草案,因此過去議員能在立法會成功提出私人條例草案已屬寥寥可數,成功落實修例改善民生更是絕無僅有。
麥美娟直言,修例工作並非一帆風順,條例草案最初在事務委員會作諮詢時,官員更是以推諉態度對待,但官員其後理解草案不止幫助基層,也幫助部門執法,最終同意她的建議。
她續說,不少官員近年都已「接地氣」,對民間意見不會束之高閣,但單靠個別官員貼地並不足夠,需要整個公務員及問責團隊改變官僚作風,才能令特區政府積極有為。
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在二讀辯論期間亦形容,今次立法具有重大意義,證明在沒有拉布的情況下,立法會可快速地為社會作出貢獻,期望這些貢獻陸續有來。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