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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藏彈叉彈珠案 官裁定管有武器罪成

2021-06-10
●警方於前年9月30日至10月1日在全港多區採取搜查行動,檢獲大量攻擊性武器。圖為部分彈叉及彈射器等。 資料圖片●警方於前年9月30日至10月1日在全港多區採取搜查行動,檢獲大量攻擊性武器。圖為部分彈叉及彈射器等。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前年9月警方根據線報搜查一名設計師寓所,懷疑他曾參與非法集結,結果搜出彈叉、發射器、彈珠、對講機等,發現他參與多個網上煽暴群組。設計師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兩罪,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裁判官劉綺雲昨日裁決指,被告家中同時有頭盔、豬嘴等示威者常用物品,加上被告參與「民間武士群組」等通訊程式群組,而將涉案彈叉及彈珠等配合使用可對人體造成嚴重傷害,故推論他打算參與群組的活動,並以涉案物品傷害他人,裁定被告罪成,還柙至6月25日判刑,其間索取背景報告。

被告邱俊軒(27歲),被控於2019年9月30日在北角丹拿花園一單位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彈叉、彈射器、彈射器組件及多顆彈珠。意圖作非法用途。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沒有適當牌照而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即一部無線電通訊機,被告早前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裁判官劉綺雲昨日表示,接納警員的證供,認為警方在被告的房間搜出涉案物品,被告必然知道其存在,及有意圖管有這些物品。雖然辯方此前稱,被告沒有將物品刻意藏起,但劉官認為存放地點是被告的房間,沒有收起可以理解,不會削弱控方案情,而根據警方的測試結果可見,涉案的彈叉配合橡膠帶和彈珠使用,可對人體造成嚴重傷害,甚至致命。

劉官指出,警方同時在被告家中搜出頭盔、豬嘴、頭巾等示威者常見裝備,推論被告有意圖參與示威,並使用涉案物品作傷害他人的用途,而對講機則是在示威時作通訊之用,且警方在被告手機通訊程式內,發現被告加入了「抗爭前線直擊」「反送中fact check頻道」「民間武士群組」等群組,還曾回覆「10.1要搞大齱v群組等。

劉官認為,被告在房間內的櫃門貼有所謂「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句,正是「民間武士群組」的理念,而被告曾回覆群組,顯示他收到及重視群組訊息,並推論他打算參與群組的活動,有意於示威活動中使用涉案物品傷害他人,遂裁定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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