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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彭美芳) 大學生學術操守一直廣受關注,香港各大學每年約共出現數十宗剽竊個案,其中港大08年便證實了7宗,過去幾年每年亦約有10宗個案,而城大每年也成功揭發少於10宗的學生剽竊。不過,有關數字其實只是冰山一角。有教授指,「疑似剽竊」的情況遠比大學實際處理的多,特別是「互相參考」下「熟口熟面」的功課作業,由於在經批改後會退回給學生,難以查證,所以一般只由老師自行處理或作口頭責備,不會上報。
樹仁大學日前舉辦關於大學生剽竊的研討會,邀請美國及英國學者分析當地情況,本地4間大學約20位代表也有出席分享。其中港大應用英語學習中心教授David Gardner表示,據港大統計,去年至11月下旬共有7宗證實剽竊個案,而過去幾年除04年個案較多有18宗外,其餘均不足10宗。他指,對於剽竊的學生,港大通常以口責、停學、罰款、退系及退學等,以達阻嚇作用。
老師自行處理無聆訊
不過有港大教授坦言,不少「疑似剽竊」的個案在操作上較難核實,他曾經收到一些學生功課,與其他同學之前的功課內容「熟口熟面」,但因後者已退回供學生參考,未有成功查證。
有10年處理學生剽竊經驗的城大英國語文中心講師雷蘇玉元則表示,該校會對老師上報的懷疑剽竊個案展開聆訊,但每年有關個案不多,一般不到10宗。不過,若果老師能認出明顯的剽竊,並能自行處理或口頭責罰學生,便毋須召開聆訊。她指,若被懷疑剽竊學生矢口否認,便要在聆訊上證明自己的清白,校方會用多種方法「測謊」,例如要求其再次寫出文章的大概意思,按照文章內容及語文水平作分析,及以其過往所交的功課作對比,一般都能成功證實剽竊個案。
學生藉口多 「共享」歪風熾
蘇玉元又指,若發現有學生剽竊,該校會要求其他修讀該課程的學生,每次交功課也需簽署聲明,指其會親手做功課。
理大教育發展中心主管關錦波表示,不少「疑似剽竊」的學生都藉口多多,例如當功課內容相似,學生會稱是由全組同學一同構思,或會辯稱某些內容是「常識」,有類同不足為奇。他又慨嘆,香港大學生有「共享」文化,如果不借給同學「參考」,會感到不好意思,更有學生認為剽竊只是另一種學習途徑,看作理所當然。
浸會大學語文中心教授洪同年建議,應多設計個人化的功課,例如可以透過戲劇學習英文,又或者透過讀報寫感想訓練學生的英文表達能力,這些內容學生均不易作剽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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