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逾60年老字號泰林電器全港13間分店,於去年10月突全線結業,公司一度商討重組及尋找買家,以及開倉清貨以抵銷債項,惜仍逃不過清盤的厄運;呈請人昨於聆訊中指未能成功為公司找到適合買家,法庭終頒下清盤令。
欠債逾1.3億無力償還
高等法院法官關淑馨指,泰林於去年10月17日,因無法抵銷債項而申請清盤,即日被委任臨時清盤人,當時泰林有4,500萬元資產、1億8千4百萬負債,故淨債項為1億3千9百萬。
法官續指,臨時清盤人希望為泰林尋找買家,並認為開倉清貨可以抵銷債權人的債務,故泰林於去年11月中進行清倉,惜清倉只為泰林帶來約530萬收入。
臨時清盤人於本年1月曾申請押後清盤聆訊以尋找買家,然而並不成功,故法庭正式下令泰林清盤,並要求泰林支付訟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