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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廣州市第三批承諾生產、銷售「正版正貨」企業授牌儀式。
廣州是第16屆亞運會主辦城市。為確保2010年第16屆亞運會的成功舉辦並取得預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張廣寧市長親自批示以政府規章形式出台亞運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專門規定,廣州市知識產權局牽頭組織制定了《廣州市亞洲運動會知識產權保護規定》,草案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於2009年1月11日頒布實施。
該規定界定亞運會知識產權概念,明確亞奧理事會和廣州亞組委,擁有亞奧理事會和第十六屆亞運會的名稱、會徽、吉祥物、口號、會歌、會旗等所有與亞運會有關事項的知識產權。明文禁止任何未經授權與營利為目的使用亞運會知識的行為。
《規定》建立了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和首辦責任制,確立了亞運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解決途徑、查處及法律責任等。
亞運是一場體育盛會,是展示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良好形象的重要舞台,也是重要的無形資產。廣州市知識產權局局長吳岳靜表示,要加強與國務院法制辦、國家知識產權局等有關部委的溝通聯繫,取得工作的支持。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亞運會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使《規定》深入人心。與各行政管理部門加強協調溝通,提高執法效率,共同做好對亞運會知識產權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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