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出外旅遊時,手機漫遊亦有可能出現「跳網」情況,令消費者無端蒙受損失。消委會透露,有投訴人與網絡商協議採用指定外地網絡致電回港,便毋須另付漫遊費,只扣減用戶本地通話時間,直至收到帳單才發現外遊時誤用其他網絡商,最終需繳付較為昂貴的漫遊費。投訴人及後追查,網絡商指她沒有使用指定網絡故須付漫遊費,但她堅稱已確定是使用指定網絡,出現羅生門的情況。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許樹源提醒消費者,在外地使用手機時,當指定網絡訊號太弱未能穩定連線時,手機便會自動搜尋並連接另一訊號最強的網絡,這現象俗稱「跳網」,若消費者致電時沒有留意手機已由指定網絡「跳」至另一個訊號較強的網絡,通話將按標準漫遊費計算。
他建議消費者抵達外地後,可嘗試鎖定指定手機網絡,通話時亦需多留意正使用的網絡商有沒有變動,特別是當用戶移動位置或重新啟動手機時更要留意,以保障自己。■本報記者 郝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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