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晉歌手區俊濤的兄長區俊傑去年醉酒駕車撞死電單車司機,遭判囚4年,而區俊濤本人去年亦駕駛同一部私家車衝紅燈,被裁定沒有遵照交通燈的指示和沒有應警務人員要求停車2罪罪成。裁判官指區交通紀錄不佳,遂罰款3,500元。
法庭上電話響 遭沒收手機
28歲的區俊濤遲到廿分鐘才到庭,並在法庭內響起電話,除遭罰款外亦一度被沒收電話。區求情透露,自己在澳洲大學畢業,2年前回港從事音樂行業,因新入行收入並不穩定,事件沒有導致他人受傷,望予以輕判。然而,裁判官卻指區有6項交通定罰紀錄,決定2罪合共罰款3500元。區表示考慮上訴。
案發於去年5月24日清晨5時許,警員看到被告駕駛藍色富士私家車,從堅拿道東駛入軒尼詩道,在紅燈前停下。由於懷疑被告逆線行車,遂做出手勢示意被告停車,但被告卻衝紅燈離開。他的兄長則於同年7月在東區走廊,駕車撞死馬來西亞籍前電單車手,因醉酒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判囚4年外另停牌5年和罰款2,000元,是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修例後首宗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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