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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是全國暫住人口最多的省份,實際暫住人口估計超過3000萬,約佔全國總量的三分之一。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趙鵬飛廣州30日電】在流動人口超過3,000萬的廣東省已使用了10年的「暫住證」,即將退出歷史舞台。記者從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獲悉,《廣東省流動人員服務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簡稱《修訂草案》)今日提交廣東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並通過,確定廣東將以居住證取代暫住證,並實施以居住證制度為核心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一證通」。
30日提交的《修訂草案》共5章32條,明確了管理職責和法律責任,突出流動人員的服務與保障,體現便民利民的原則,修訂內容主要圍繞五個轉變進行(詳見列表)。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修訂草案》刪除了有關暫住證的內容,同時規定全省「流動人員管理實行居住登記與居住證制度」,「廣東省流動人員居住證是流動人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通用的居住證明」。法規草案還就有關居住證申報登記、居住證申辦與發放、延期與變更、居住證管理與收費等做出了明確規定。
體現以人為本理念
廣東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修訂將推動廣東流動人員服務管理由「管人」向「管事」、由暫住證單一功能到一證多能、由規定流動人員義務到保障其權力等方面轉變。「用居住證制度取代暫住證制度有利於增強流動人員的認同感和歸宿感,體現以人為本的服務管理理念,引導全社會形成尊重和善待流動人員的社會氛圍」,廣東省人大內司委主任梁燦盛表示,《修訂草案》將「服務」兩字增加到了條例的標題中,突出服務的立法精神。
除此之外,本次的《修訂草案》還明確列出了持證人享有參加社保、享受公益性就業培訓和職業介紹服務、享受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享受國家規定的免費計劃生育基本項目技術服務、傳染病防治和兒童計劃免疫保健服務、可以參加居住地社區組織和有關社會事務管理等眾多權利。對此,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鄭東表示:「有必要用法規保障流動人員享有的服務和權益。」
粵暫住人口冠全國
根據公安機關的統計,廣東是全國暫住人口最多的省份,實際暫住人口估計超過3,000萬,約佔全國總量的三分之一,比暫住人口總量位列全國第二、三位的浙江、江蘇的總和還多289.8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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