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環保署將於7月開始實施膠袋徵費,該署表示,不會容許零售商以低於徵費的價錢售賣膠袋,所有代收徵費的店舖,每季需要向政府提交報告,該署亦會加強巡查,確保零售商不會濫發膠袋。
對於有市民擔心,實施膠袋徵費後,可能有店舖以每個低於5毫售價,出售膠袋避開徵費。環保署副署長林啟忠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新法例已訂明,代收膠袋徵費的店舖,若需出售自行包裝的膠袋,其定價必須在5元或以上,「由於法例訂明售價必須在5元或以上,相信不會出現有店舖以3毫出售膠袋的情況。」
林啟忠表示,在條例定義下,「膠袋」是以塑膠物料製成,並附有手挽和繩;部分沒有手挽,如用以盛載鮮魚、水果的塑膠袋,甚至購買廁紙時的膠袋包裝或已密封的產品,則無需徵費。他又指,約有2,000至3,000間店舖將受膠袋徵費規例影響,由下月起,政府將分批向零售業界解釋需要注意事項。
零售商每季提交報告
環保署亦已增聘10人,專責加強巡查零售商及跟進投訴。代收徵費的零售商每季亦需要就徵費提交季度報告,該署會比較同類店舖收取徵費情況,確保零售商不會濫發膠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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