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新生
香港的金融管理體制是一個典型的封閉式管理體制,它只負責看護本地的金融投資者,而對海外的金融投資者卻不管不問。香港金融管理體系,再一次提醒我們:市場經濟本身固有的弊端,是難以通過發展市場經濟克服的。
與內地的金融監管機構迥然不同,香港的金融機構脫胎於英國金融管理體制,借鑒美國等一些發達國家的金融監管經驗,具有非常鮮明的地域特色。首先,香港的金融監管機構不屬於政府序列,而是在自治基礎上建立起來的自律性監管機構;其次,香港金融監管機構實行企業化運作,監管機構本身既是社會自律團體,同時也是一個直接與市場經濟對接的龐大經濟體;第三,香港金融監管機構的公信力取決於對投資者的服務方式和態度,如果香港金融監管機構得罪了投資者,那麼,金融監管機構的負責人就會失去現有的一切。
典型的封閉式管理體制
掌握了香港金融監管機構的特點,我們就不難理解,香港金融管理局必須對香港的金融企業負責,只有這樣,香港金融監管局的負責人才能保留現在非常體面的工作。
香港的金融監管體制給我們的啟示是:首先,任何地區的市場經濟都具有嚴重的外部性,為了發展本地的經濟,可以犧牲其它地區投資者的利益。香港的金融監管機構在保護本地投資者利益方面不遺餘力,但是,在保護其他地區投資者利益方面,卻實行選擇性的執法。其次,衡量一個地區金融市場監管體制的好壞,不能使用統一標準。對於本地投資者的來說,金融監管機構必須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確保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不受損害;可是,對外地投資者來說,金融監管機構必須減少市場信息的不對稱,避免大規模欺詐行為發生。
香港的金融管理體制是一個典型的封閉式管理體制,它只負責看護本地的金融投資者,而對海外的金融投資者卻不管不問。香港眾多知名金融企業,向內地投資者推銷所謂複雜的KODA(Knock Out Discount Accumulator),無論在香港和內地都已經觸犯了刑法,構成了犯罪。首先,這些金融承銷商沒有及時向投資者說明投資產品,在信息披露方面已經構成犯罪;其次,在交易過程中採用欺騙的手段,要求投資者繼續追加投資,已經構成了背信犯罪;第三,在交易產生巨額虧損的情況下,沒有採取斷然措施,減少損失,而是採取拙劣的手段,向投資者索要有關手續費用,其行為已經構成了金融詐騙。只要這些金融企業負責人進入內地,內地的司法機關就可以將其繩之以法。可令人感到遺憾的是,法制完善的香港發生如此多的金融犯罪案件,金融管理局不但沒有立即採取措施,追究不法金融企業及其負責人的刑事責任,甚至連起碼的交易風險公告都沒有發出。這樣的金融市場充分反映了市場經濟的外部性—只要能夠給本地帶來巨額的利益,即使對其他地區的投資者造成巨大的傷害也在所不惜。
市場經濟並非十全十美
香港金融管理體系,再一次提醒我們:市場經濟本身固有的弊端,是難以通過發展市場經濟克服的。
香港金融監管局總裁的巨額年薪,早已為社會所詬病。他之所以有如此豐厚的收入,就是因為他不遺餘力地為香港的金融企業服務。面對香港金融企業大面積的欺詐行為,任何有良知的中國人都會拍案而起。可是,香港金融監管局卻安之若素,不動聲色。這說明香港金融監管局對香港金融業界的可恥行為早已見怪不怪,也說明香港金融監管局在保護本地投資者利益方面,是多麼的安定從容。假如內地的金融監管機構效法香港金融監管局,那麼,中國的金融市場將會陷入類似的深淵。
可以肯定的是,在不久的將來,香港的金融監管機構將進行徹底的清洗,那些尸位素餐,默許甚至縱容海外機構投資者通過香港金融市場,向內地投資者大量推銷垃圾證券的金融監管機構負責人,將會被徹底拋棄。那些通過操縱國際金融市場價格,假手香港市場牟取暴利的海外機構投資者,將會被淘汰出局。香港作為世界金融中心,將會逐漸恢復自己的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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