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基舜
張都監既是官,又是「受害人」,屈了武松,有「贓」有「證」,何以仍須使(音洗)錢,賄賂知府、押司孔目、上上下下,一於釘死武松盜竊之罪。
此因張都監是武官,知府是文官,職權有分。張都監在孟州官階不低,張團練及老管營(「金眼彪」施恩之父)也是他下屬。但審犯判刑,權在文官,若知府網開一面,輕判甚至赦了武松,張都監陷害武松之計,便功虧一簣。因此,不單止賄賂知府,連押司孔目一干人等上下買通,確保武松有罪。
知府、押司見錢眼開,不在話下,甚至官拜太尉的高俅,及「及時雨」宋江,也是貪官。
宋江與一般貪官不同之處,是不獨食,把贓錢分少許予同僚,同是押司的張文遠,人面沒有宋江廣,收入不多,宋江亦時予銀襾關照,廣東人謂之「醒多少」。
廣東話「醒」字本為「打賞」之意,後來連「給予」也講作「醒」。宋江除關照同僚外,有時亦周濟孤寡,江湖朋友,因而得「及時雨」稱號,此乃別話。
然而,從朝廷到地方,宋朝貪污風大熾,民不聊生,國焉不亡!
古時,民間有句話:「千里為官只為財」。十年窗下苦讀,一朝蟾宮折桂,考得功名,得以為官,講得好聽些是「一子受皇恩,全家食天祿」,實際上做官是為了搵錢!
張都監與武松素不相識,也沒有過節,香港人所謂「冇牙齒痕」,何以會設圈套陷害武松?卻原來與施恩有關。
有所謂「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施恩在快活林開設酒店,收入可觀,惹來張團練垂涎,但礙於老管營同屬地方小吏,便使橫手,命蔣門神出面搶施恩的地盤,並打傷這小管營。
機緣巧合,武松刺配孟州,施恩得知武二事跡,便用父親的權力,免打武松一頓「殺威棒」,且寬待武松在囚室好食好住,令他感恩圖報,「醉打」蔣門神,奪回快活林地盤。
張團練財路得而復失,懷恨在心,便賄賂頂頭上司張都監,設計陷害武松,入其盜竊之罪。但盜竊罪不足死,張團練一夥的目的是在獄中殺害武二。
知府受人錢財,做到足,公堂審訊,指武松「見財起意,不必說了,且取枷來釘了監了」。用長枷釘了武松,押在死囚牢內,雙腳日夜套著:雙手用木扭釘著,動彈不得,伺機結果這「打虎英雄」。 (一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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