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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譚靜雯)第二期活化歷史建築夥伴計劃,預計於6月下旬開始接受非牟利機構申請。活化歷史建築諮詢委員會主席陳智思表示,當局屆時擬提供更多資料,如建築物的設施圖則、建築負重等,協助中小型機構更容易制訂活化方案,以減輕機構的投標成本。他重申,委員會評審準則是機構的管理能力,而第二期的歷史建築物規模較小,讓中小型機構有能力營運。
規模較小 中小機構有力營運
第二期歷史建築物包括舊大埔警署、灣仔藍屋建築群、前粉嶺裁判法院、沙田王屋村古屋及聯合道石屋。陳智思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根據上次經驗,部分有興趣申請的機構投訴指計劃一方面要求投標者是社會企業,但卻又要投放資源草擬計劃書,不少機構花了幾10萬元投標,最終落敗便覺得很不值。
他說﹕「申請人提交建築物的詳細計劃書,要找專業的建築師、規劃師設計,成本很高,但交計劃書又不一定會入選,最終令有興趣申請機構卻步。」他又說,部分中小型機構沒有財務顧問,又不熟悉如何撰寫計劃書,委員會建議政府日後要提供建築物設計圖,降低機構的投標成本。
對於社會有聲音指中小型非牟利機構因資源所限,難以擊敗大機構。陳智思稱,委員會的評審準則是機構的管理能力,但他承認財力及管理能力是相輔相成的。他說:「我個人不希望每幢建築物由大機構投到,因為這樣是不健康的,所以今次推出的建築物規模較小,令中小型非牟利機構有能力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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