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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獎勵必須是有益於孩子,不能一味地許諾以好吃、好玩或高價的事物,否則會養成孩子不良的嗜好。
何光鴻 KinderU右思維幼稚園創辦人
小茹是一名三年級的小學生,非常希望自己有台電腦,於是和爸爸約定,只要期末考得95分以上,就給她買台電腦。小茹期末考得100分,爸爸真的給她買回一台5,000多元的電腦。小鶴的爸爸對他說:「只要你期末考試成績排名班級前10名,就獎勵你一部手機。」期末成績單發下來了,小鶴的成績進入了班級前5名。一放暑假,爸爸就帶兒子去買了一部手機。
現今,父母對孩子的獎勵五花八門。筆者以為,這些物質獎勵必須是有益於孩子的,而不能一味地許諾以好吃、好玩或高價的事物,否則會養成孩子不良的嗜好,無異於飲鴆止渴。
適度適宜進行 以少獎為佳
物質獎勵只是教育孩子的一種手段,在執行時最好能把握分寸,適度適宜進行。
第一,少獎為佳。獎的頻率太高,其刺激作用就會逐步下降,要想發揮其作用,就必須不斷加碼,以滿足孩子迅速擴張的胃口。而更為嚴重的是會引導孩子為了得到獎勵而學習,不能產生真正的動力。
第二,獎態度不獎分數。大多數家長是以分數或者名次來設定獎項和決定是否獎勵,其實最好的方法是根據孩子的學習態度進行獎勵。因為從長遠看,態度和努力的程度比一兩次的分數更重要。用分數和名次作為獎勵的標準,有可能出現孩子已經非常努力,但因為一些偶然因素而沒有達到設定的獎勵目標,結果反而會打擊孩子的學習積極性。
承諾須兌現 獎品要適當
第三,一諾千金。如果和孩子有了約定,就一定要兌現。孩子達到了約定的要求,就要堅決獎勵。做父母的如果不兌現自己的承諾,就會嚴重挫傷孩子的學習熱情,更為嚴重的是給孩子樹立了言而無信的榜樣。
第四,獎品適當,價值適中。獎勵的價值不要太高,其價值和獎品要與孩子的年齡、取得的成績等等相適應,比如買一本孩子喜歡的故事書、一個嚮往已久的模型、參觀一次展覽、看一部電影、一次短途旅遊等。有些家庭由於形成了獎勵並不斷加碼的習慣,常常給孩子價值過高和不適當的獎勵,那樣反而會害了孩子。
口頭表揚可鼓勵良好行為
研究表明,就年幼(0至6歲)的孩童而言,父母太早為他們提供太多的物質享受,往往影響子女日後的成長和待人處事的態度。今天的父母必須讓子女明白「要割禾,先彎腰」的道理。也就是說,要讓孩童明白一切他們希望擁有的東西,必須由他們憑努力爭取,而不是父母白白施予。
事實上,孩童在0至6歲(或至12歲)期間接收的訊息和教導對成長影響很大。因此,父母必須把握機會教好子女。父母的認可、讚揚會對孩子激勵很大,口頭表揚可以長期鼓勵孩子的良好行為,激發孩子做事的動機。好孩子是在父母的鼓勵聲中成長的。要讓孩子逐漸知道,他所要的一切只有通過自己的努力才能得到。長大以後就自然會知道只有耕耘才會有收穫。當然,即使今後遭遇怎樣的困難,他也決不會失望與氣餒,因為獨立自主的他已經具備對付困難與挫折的信心與勇氣了。 pdkinderu@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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