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台灣工商時報報道:陸資赴台投資購買不動產及人員往來配套措施,可望近期內出爐。據了解,台灣陸委會同意陸資赴台購買不動產可向金融機構融資,成數以不超過島內居民比例為原則,市場預期傾向最高在5成左右,陸企赴台投資白領經理級幹部停留期限以1年為原則,必要時不排除可延長。
台灣行政院院長劉兆元上周四核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草案,及「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草案後,據了解,陸委會密集召集相關部會研議陸資來台投資配套措施。其中購買不動產部分,同意給予融資,由金管會洽央行研議融資成數,原則不能超過島內居民貸款成數為主。官員說,目前台灣人購屋平均融資7至8成,陸資將不高於此一成數,過去金管會曾會同金融機構研商,多傾向以5成為融資上限,屆時應不限自然人或法人都可適用。
陸資赴台投資,衍生大陸經理人及專業人才赴台工作及長期停留規劃問題,內政部傾向在大陸專業人士赴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管理辦法來增訂陸資赴台居停留相關規範,不再另訂新法。
其中若大陸人員赴台事由僅單純購買不動產,停留期限將由過去一次10天、1年最長不得逾30天,放寬為4個月;而赴台工作的陸資白領幹部,工作停留最長不超過1年,必要時得再延長一次。至於給予長期居留證問題,將作為長遠配套措施,「內政部」傾向下階段再研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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