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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醫陳煒文昨出席醫務聆訊,承認沒向病人如實講解藥物成份。實習記者周潔媚 攝
【本報訊】(實習記者 周潔媚)一名女病人指控註冊執業醫生陳煒文,於2007年5月至7月期間,在未有知會及向病人解釋副作用下,處方含類固醇藥物。香港醫務委員會昨召開聆訊,陳煒文出席聆訊並透過代表律師承認控罪,委員會裁定他專業失當,被罰停牌1個月及緩刑1年,其間須接受持續醫療教育課程。
案情指病人關美芬在2007年5月因手腕關節炎而求診,陳煒文處方含類固醇的藥物Prednisolone(潑尼松龍),關即時向診所護士查問藥物是否含類固醇,當時護士在未有諮詢陳的情況下,回答指藥物不含類固醇。其後關再向陳查詢藥物詳情,陳只解釋該藥具消炎及止痛作用,並無說明該藥含類固醇,以及其副作用,關以為別無他選下同意使用此藥。同年7月,關到瑪麗醫院求醫時翻查醫療記錄,方知有關藥物含類固醇,關即時致電陳查問藥物成份,陳始承認該藥含類固醇。
麥列菲菲:醫生有責解釋用藥
陳煒文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陳煒文為初犯且承認控罪,對於未有向病人解釋藥物成份及副作用感到後悔,亦即時向病人道歉,並無刻意隱瞞。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表示,病人因服食含類固醇藥物,以致腎上腺功能減低。她又續說,不論病人有否主動查詢,醫生亦有責任向病人解釋用藥原因、成份及副作用,確保病人充分了解才使用藥物。陳昨被裁定專業失當,被罰停牌1個月及緩刑1年,其間須接受持續醫療教育課程,學習正確使用類固醇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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