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建國60周年,「第三屆香港杯外交知識競賽」今年將突出新中國外交成就這一主題。本報教育版將逢星期一至五,與讀者分享不同的外交知識,包括新中國外交史、近年國際外交時事、外交禮儀、相關文書的應用及外交人員談話禮節等,一同細味中國外交發展走過的道路。透過外交小知識專欄,本報希望能增進學生及市民的外交認知,亦配合比賽的推行,深化國民教育。
有關宴請活動的幾項組織工作(續)
二) 確定宴請時間、地點
宴請的時間應對主、客雙方都合適。駐外機構舉行較大規模的活動,應與駐在國主管部門商定時間。注意不要選擇對方的重大節假日、有重要活動或有禁忌的日子和時間。例如,對信奉基督教的人士不要選13號,更不要選13號星期五。伊斯蘭教在齋月內白天禁食,宴請宜在日落後舉行。小型宴請應首先徵詢主賓意見,最好找機會口頭當面約請,也可用電話聯繫。主賓同意後,即時間已作最後確定,可以按此約請其他賓客。
就宴請地點的選擇,在官方正式隆重的活動,一般安排在政府、議會大廈或賓館內舉行,其餘則按活動性質、規模大小、形式、主人意願及實際可能而定。選定的場所要能容納全體人員。舉行小型正式宴會,在可能條件下,宴會廳外另設休息廳(又稱等候廳),供宴會前簡短交談用,待主賓到達後一起進宴會廳入席。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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