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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教女的信,實是高雄的人生觀察和感想。作者提供
黃仲鳴
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四日,高雄(三蘇)逝世。同年十一月,一部他沒有預備要出版的書出台:《給女兒的信》,出版者署高黃舜然,是高雄的妻子,〈序〉言卻說:
「少敏(指高雄)好友沈寶新先生為少敏出版這本書,蔡思果先生為《給女兒的信》題字……」
換言之,真正出錢的出版者應是沈寶新。版權頁上署「封面印刷:新昌印刷有限公司」,「內文印刷:建明印刷有限公司」,這兩家公司,「新昌」是沈寶新與沈瑞昌合股辦的公司,「建明」是當年《明報》的機構。高雄與沈寶新、查良鏞都是老友。
《給女兒的信》本來是沈寶新辦的雜誌《幸福家庭》月刊一個專欄。高雄自一九六九年十月起,每月刊一篇,總共逾百篇;每篇都以《××篇》為名,暢談一番。從中可看出高雄的思想,雖以「教女」為名,實則闡述己見。且看〈婦德篇〉:
「女孩子的貞操固應盡量保守。但如果萬一保守不來,那也不必過分緊張,婚前有性行為,只要不是由於濫交或放蕩,那是很平常的事。但結婚之後,甚至在貞操破壞之後,『操守』卻非常要緊。」
高雄的意思是,「不贊成婚後還有婚外的性行為」,也「反對換妻的荒唐玩意」。高雄曾被內地論者指為黃色小說作家,生活糜爛;也有人因高雄寫了不少豔情小說,就指他「鹹濕」;但據熟悉他的如韋基舜等,就指他生活好正經;從上引的〈婦德篇〉,可見他對婚姻和性的態度。而從他妻子、兩位女兒的〈序〉中,高雄確是一位好丈夫、好父親。女兒高湄湄說:「他對我們、對朋友都常常說:他心裡只有三個女人,那就是母親,妹妹和我。」
高雄工作無論怎麼忙,都惦記家庭。高湄湄說:「父親稿事忙,常常在家工作,從小至大,都常常見他在家裡出出進進,講話的機會很多。」女兒「煩」�茈L,高雄從來不發惱;女兒勸他不要熬夜,高雄總是說:「啊!我沒有辦法,我一定要將工作做完。這是職業道德呀,脫稿是不行的。」
在〈退休篇〉中,他便訴說「爬格子」之苦:「我等此種賣文為生之人……既無年終雙糧,亦無退休金,更沒有養老金。所以在香港賣稿之人,說起來其實很慘。……報刊主事人若果不要你寫稿,早幾天通知你已經客氣,明天不刊登你的稿子,你的稿費便只可拿到今天。」
高雄原在報社做過編輯、主編、總編輯,到寫這篇〈退休篇〉(一九七五年十一月)時,已靠賣文為生十多年了。他的兩個女兒 ,是靠他一枝筆養大的。
《給女兒的信》有長女、次女、三女,但高雄何來「三女」?所以,《給女兒的信》是寫稿為生的一種策略。但,當中卻包含了高雄的教女心得,授女以正,和抒發個人的觀感在內,是高雄的人生哲學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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