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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武洲
舊時沒有現在的電影、電視劇之類,娛樂業卻同樣十分興盛。古代小說中描寫的勾欄瓦肆,就常常擠滿了聽戲看熱鬧的人。從事娛樂業的人在當時的地位不高,被稱為「戲子」,但正所謂「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這中間不乏一些傑出的藝術家。像明末的柳敬亭、《老殘遊記》中描繪的黑妞、白妞,便是其中「說書」的高手。高手出場,當然不能和一般演員相比。至少他們的出場費要貴一些。那到底有多貴呢?
往遠了說,恐怕說不明白。但晚清到現代,卻還有些資料可查。據近代著名報人汪康年記載,晚清京戲盛行,汪桂芬、譚鑫培是其中名角,「聲價絕高」。汪這個人品德不行,經常收了人家的錢,卻常常延遲登台或乾脆不登台唱戲,搞得人家十分惱火,不時被告到官府裡。譚除了日常在戲班中演出外,也外出走穴給人家唱唱堂會,價錢自然不菲,約五十襾銀子一齣戲,連唱兩齣就是一百襾。他愛惜自己的羽毛,通常唱起來也不超過兩齣,大概這樣可以抬高些身價。且說當時楊士驤出任北洋大臣,這位大帥是個不折不扣的戲迷。一日,聽說譚鑫培到了天津,心癢難撓,忙托一位鹽商去請譚來唱戲,哪知這位賣鹽的企業家面子不大,雖然願出一千襾銀子,但譚不肯答應。後來又是托人,又是求情,總算把譚說動了,譚的條件是只唱一齣,絕不多唱。畢竟是名角,譚到楊府上一唱,楊士驤十分高興,賞了八百襾銀子給他。加上鹽商的報酬,這齣戲譚鑫培共獲銀一千八百襾。這個價錢在當時是蠻高的了,絕不亞於現在的那些頂級大腕們的出場費。
由於條件限制,當時的演員演出只有襾條路子。一是在戲班裡唱唱,一是給有權有勢有錢的人家唱「堂會」。像現在的演員那樣動不動就開個人演唱會,在那時是不多見的。從收入來說,在戲班裡唱,是比不上到富人家裡唱「堂會」的。但唱「堂會」,須得有些名氣才行,不然,誰請你啊?曾任北京電燈公司襄理的寶叔鴻是清朝宗室,他的老父親墨琪(潤西)慶祝七十大壽時,寶叔鴻辦了一場堂會,請了一幫名角來唱戲,花了六千塊現大洋。這可不是個小數目,當時一所普通四合院的價錢也不過四五百塊,寶叔鴻請人一唱,就唱進去十多所房產。從這也可看出當時明星的出場費是如何驚人了。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演唱都以錢來計算的。有些名角為了人情、友誼之類,在別人需要時也是願意出場助興的。以梅蘭芳的名氣,唱堂會的報酬自然不低。但在畫家王少農八十壽辰的堂會上,梅蘭芳演出了精彩的《麻姑獻壽》,事後分文不取,只要了王少農為他畫的一幅《梅蘭圖》。一時傳為戲曲界的佳話。
對於普遍民眾來說,名角是人中龍鳳,可望而不可及。但有時這些成功人士的日子也不好過。「歡迎陸榮廷,氣死譚鑫培」這一當時的流行語就講述了這樣的故事。民國六年(1917年),北洋軍閥段祺瑞歡迎桂系軍閥廣西督軍陸榮廷來北京,在金魚胡同那家花園舉行堂會,重頭戲是譚鑫培的《洪羊洞》,這時已經是七十一歲高齡的譚鑫培正在病中,身體吃不消,便屢次推辭,但當局都不允,警察局還派專人來強請。在威迫之下,譚鑫培只得帶病出場,結果病情加重,回家後不久就與世長辭了。這事在梅蘭芳的回憶錄中記得很清楚。可見,名角也有傷心時啊。在這種情形下,你拿�茼A高的出場費又能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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