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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毛」要為另聘律師支付堂費。
【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身為立法會梁展文事件調查委員會成員的社民連議員梁國雄,執意不用委員會延聘的大律師,另行聘請同屬反對派的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代表他參與是次特權案。高等法院法官張舉能昨日頒令,在是案中敗訴的新世界中國,須支付律政司及立法會的訟費;但梁國雄由於原可用立法會的代表律師,但他選擇以個人身份加入訴訟,並另外找律師代表,故須自付堂費。
立會已花300萬元打官司
梁國雄早前已聲稱,他個人聘請李柱銘的費用應由立法會支付,立法會行管會稍後會討論有關問題。法律界中人指,立法會是次勝訴,但法官仍判梁國雄須支付其所涉堂費,故即令新世界中國上訴,無論得直與否,法院改變有關命令的可能性不大。據估計,除非李柱銘是次不收費,否則即令收取「友情價」,相關費用開支最少會達以十萬元計,該筆訟費可能會由公帑承擔。
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則指,立法會在是次官司使用了300多萬元,其中100萬元用於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 Anthony Lester;而立法會目前有1.4億元財政儲備,倘新世界方面決定上訴,立法會會根據機制,經行政管理委員會討論後再批出有關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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