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硬軟基建對接,打通資訊流、人流物流和資金流
1.硬件:盡快完善與廣東在大橋、軌道、公路、航空等交通基礎設施全面對接。
2.軟件:循序漸進放寬過境車輛管治;成立「大珠三角港口協作委員會」,協調珠三角港口資源;組建「大珠三角空港協調委員會協調機場和空域資源;加快八達通與廣東交通卡融合及跨境電訊漫遊服務的整合等。
二、制度創新,統一標準
1.在更多領域,如醫師、藥劑師及律師等達到專業資格互認;允許在粵香港律師代表處聘用內地律師;互認檢測認證報告等;
2.兩地海關資料數據系統應盡快實現聯網互通,減少重複的審批手續及證明文件要求。
三、簡化審批,降低准入門檻
1.縮短審批時間及簡化程序,如豁免商品認證重檢;豁免重複貨運通關文件等。
2.降低准入香港市場的條件,包括放寬內地人才赴港工作的限制。
3.降低准入內地市場的條件,包括降低保險機構的資產和資本要求;放寬成立合夥會計師事務所的限制;放寬開設醫療機構的限制;檢討減輕薪俸稅負擔等。
四、謀求可持續發展,共建優質生活圈
1.棄用劣質油發電;2.長遠爭取統一環保標準;3.爭取成為環保專項技術試點;4.建立粵港產品回收平台。
五、整合社會服務資源,便利跨境生活
1.整合社會和公益服務資源,如合辦社會服務等;2.便利內地人士在港生活,包括檢討銜接退休保障,探討開辦內地子弟學校等;3.便利港人在內地生活,包括檢討老人福利保障範圍,興辦港人子弟學校及改善醫療服務等。
六、擴展教育和科技合作,提升整體人才質素
1.容許香港培訓機構在內地獨一辦學,加強職業教育培訓的合作,吸引更多內地學生在港讀書等。
七、完善金融基建,防範金融風險
1.容許港銀行在內地提供金融服務,令金融服務多元化;2.促進兩地人民幣資金融通;3.便利港人匯款;4.放寬銀行持股比例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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