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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近年經濟起飛,物價飆升,國民負擔不輕。 資料圖片
在台灣,社會近年出現一種不良風氣,有不孝子女在父母生前揮霍成性,不顧父母死活,待父母離世後發現有巨額遺產,卻又冒出來爭取繼承權,引發倫常爭議。有見及此,台灣民法不但明文規定「子女應孝順父母」,而且法務部更擬增設「掃地出門條款」,列明假如子女不顧父母死活,未盡供養責任、棄養或嚴重故意傷害父母等,將不會分得父母的遺產。法務部認為,新法對傳統孝道和社會風氣,將有正面影響。
思考問題:
1. 你認為立法規定供養父母,是利多於弊或弊多於利?
2. 有人認為一旦立法,將有失「孝」之本義。你對此有何意見?
3. 有人認為,即使不供養父母,亦能盡孝。但亦有云:「盡孝論心不論行,論行貧家無孝子」。你對這話有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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