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的面積佔中國國土面積的64%,民族自治地方有效行使自治權。截至2008年底,全國共建立了155個民族自治地方,包括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20個自治縣(旗)。此外,中國還建立了1100多個民族鄉,作為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補充。
■民族地區的貧困人口已由1985年的4,000多萬人減少到2008年的770多萬。
■2008年,民族地區經濟總量由1952年的57.9億元增加到30,626.2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增長了92.5倍;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07元增加到13,170元,增長了30多倍;農牧民人均純收入由1978年的138元增加到3,389元,增長了19倍。
■據2000年全國人口普查,有13個少數民族的人均預期壽命高於全國71.4歲的平均水平,7個高於漢族73.34歲的平均水準。
■截至目前,中國內地已有15所民族普通高等院校。截至2008年底,全國各級各類學校少數民族在校學生總數為2,199.6萬人。
■截至2008年,少數民族幹部已達290多萬人,比1978年增長了3倍多。全國公務員隊伍中,少數民族佔9.6%,其中縣處級以上的少數民族幹部佔同級幹部總數的7.7%。
■目前,在13位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有少數民族2名;在9位現任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中,有少數民族2名;在25位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中,有少數民族5名。
■目前,中國少數民族約有6,000萬人使用本民族語言,佔少數民族總人口的60%以上,約有3,000萬人使用本民族文字。民族自治地方有使用民族語言的廣播電視機構154個,中央和地方電台每天用21種民族語言進行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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