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在一宗案件任證人、但庭上突然「失憶」的商人林義鈞,因拖欠田生集團主席龐維新50萬元,遭龐在2006年向法庭呈請破產,並於翌年3月被高院頒下破產令。林義鈞指已清還欠債,申請解除破產令,但他被指在破產期間擔任公司的董事,違反破產期間不可擔任公司董事的限制。高院昨日指沒有證據表示林擔任董事,加上他已向破產管理署交出89萬元,遂批准其申請。
債主「殼王」龐維新不反對
此外,前仁愛堂主席、有「創業板殼王」之稱的龐維新以債權人身份到庭,表示不反對讓林解除破產令。